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人民公社化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10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10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8年9月,临淄县建立了“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7个人民公社。 1962年,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确立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制。在公社和生产大队的领导下,生产队占 有农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耕畜、农具和中小型农业机械,实行自主经营、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67年临淄各级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推行“一并三收”(并生产队,收自留 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推行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把社员家庭副业当 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消。1975年又取消劳动定额管理,推行“大寨记工法” (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评分),不看劳动好坏,只讲政治表现,严重违背按 劳分配原则,导致“出工一窝蜂,干活大呼隆”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影响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1983年7月,临淄区开始着手改革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至1984年4月, 撤销公社建制、改建乡镇政府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