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4&A=7&rec=68&run=13

【概况】2007年,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活
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作风好、形象好、效率高”的标准和要求,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6件478人,不批准逮捕47件93人;起诉
406件695人,不起诉1件3人。共立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30件32人,立查渎职侵权
案件7件12人。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3件26人,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追诉漏犯10
人, 追加罪名4个。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1件。是年,共
获得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30多项,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山东省优秀
女检察官、山东省优秀侦察员、首届临淄区杰出青年卫士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全
市检察系统20项业务对口评比中, 共获得19项第一,1项第二,总分连续五年列
全市第一名。

【维护社会稳定】是年,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服务“平安和谐临
淄”建设。是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43件571人,批捕296件478
人,不批准逮捕47件9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6件817人,提起公
诉406件695人, 不起诉1件3人。依法批捕、起诉了张砚杰等4人涉嫌跨国生产销
售案值1.6亿余元伪劣药品案件,毕士勇等5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涉
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轻微刑事案件适
用轻缓的刑事政策,研究制定了《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对初
犯、偶犯、从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人员实施的轻微犯罪案件,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实行和解处理,并慎重采取
强制措施。 是年,共对7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了和解处理,对80人作出不批捕
决定, 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开展“三项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强控告申诉
工作,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妥善处理集体访4件,告急访1件,上访
老户2件, 对21起信访案件实行了公开听证答询,均息诉罢访。控告申诉举报接
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
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和妇女维权工作,公诉科获全省优秀妇女维权岗称号。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年,积极开展了集中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和集中查办破
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工作。是年,共立查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件32人,其
中贿赂案15件15人, 贪污案9件11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所立查案件均被法院
作出有罪判决。 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12人,实现了案件重特大率、起诉
率和有罪判决率三个100%。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
督,对拟撤销的2起行贿案件和1起玩忽职守案件,及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进行
了监督。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
防工作。 先后对投资1500万元的金三东路(属金岭回族镇)扩建等9项重大工程
项目进行全程跟踪预防,在金融、税务、城建等系统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月
活动,会同齐鲁石化公司纪委在淄博监狱联合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警示基
地”。

【诉讼监督】年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裁判不公、执行不
严和超期羁押等问题,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是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23件26人,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追诉漏犯10人,追加罪名4个,追捕、追诉准确
率100%。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
漏管专项行动。 全年共办理监外罪犯重新犯罪案件2件2人,对677名监外罪犯执
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 依法纠正脱管、漏管外执犯10人,对1起不符合假释条
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同意上报的审查意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提请
和建议提请抗诉31件, 全部被市检察院采纳,再审改变原判决8件,服判息诉12
件,和解1件。

【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结合开展“信息化应用年”
活动,大力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全年共办理法医学文证审查案件98件,
文痕检验鉴定案件18件, 现场勘验案件1件,出具各类鉴定书、文证审查意见书
等材料107份, 视听资料12份。加大信息化培训和应用力度,全年共组织信息化
应用培训和考试1500多人次,进行网上批办传阅公文1329件,网上综合事务数据
录入1863条, 网上办案478件。建立了网上绩效考核平台,首次实现对部门和干
警的网上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