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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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7年,区招投标中心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信用为原则,以主动、高效、规范和廉洁为目标,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市场
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招投标活动,
优化了资源配置,降低了项目成本,全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运行成效显著。全
年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挂牌等多种形式,共依法办理
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相关业务181宗,总交易金额
达10.96亿元。其中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产权交易项目167宗,成交金额7.05亿
元,节约资金4158.6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5.90%;土地交易14宗,成交金额3.91
亿元,土地增值1.47亿元,纯收益率达60.25%。

【招投标宣传】综合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会议、文件等媒介,多途
径、多层面、多形式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和
单位的招投标意识。是年全区公开进行招标的交易项目,绝大多数都是招标人主
动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衔接招标事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按照招标投
标法律法规的要求,全区所有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或采购全部进入中心进行了公
开招标,公开招标率达100%,杜绝了规避招标和场外交易的现象,有形招标市场
的交易业务量呈增长之势,逐步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专家库建设】年内完成了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的新一轮聘用工作,根据考核
结果淘汰更换不合格专家评委,增补了一批新的专家评委。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
扩大和完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库,以适应政府采购发展需要。注重评
标专家成员队伍建设,完善能进能出机制。制订了《临淄区招投标中心评标专家
管理制度》,依照制度实施对专家评委的日常及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信用
记录档案挂构,作为动态管理的依据。加大对评委业务和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知
识培训,规范专家评标行为,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招投标新形势。

【招投标监督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监察、检察、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组成的
招投标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了互相约束的多级权力制衡机制,有效地杜绝
了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防范和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优化资源
配置、节约项目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托招投标信息网站设立招投标投
诉专栏、开通招投标投诉电话、设置投诉意见箱等形式,建立了全方位的招投标
投诉系统,做到专人负责。全年招投标活动实现了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