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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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于1月29~31日在临淄人民会
堂召开。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235名, 因病因事请假5名,出席会议的代表
230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代理区长毕荣青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信作的《临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区法院院长马学炬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敏作的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接受王洪英、王效斌、张振富辞去区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唐福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继庆为副主任;补
选毕荣青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巩曰锋、王召槐、何沛为副区长。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政府、人大常委会、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淄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12月7~10日在临淄人民会
堂召开。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248名, 因病因事请假8名,出席会议的代表
240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毕荣青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信作的《临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
院代理院长王旭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敏作的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选举唐福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胜联、
马运贵、路剑三、王延珍、徐秋月为副主任及委员20人;选举毕荣青为区人民政
府区长,巩曰锋、许刚、傅军、齐昌成、王克林、马克久为副区长;选举王旭为
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韩敏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出席市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58名。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人大常委会、计划、财政、法院、
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月15日在
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会议决定任命毕荣青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补选赵启
全为淄博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唐福泉同志辞去临淄区人
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毕荣青同志任临淄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月24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审议决定了区十五
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田建民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的决定》《关于接受张士友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代表资
格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建议议程、会议日程及各项建议名单,
作出了大会召开日期、列席人员范围及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表彰区
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第二十六次会议于3月29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传达了市十二届人
大五次会议精神,通过了《临淄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关于齐鲁石化
公司设置人大代表工作机构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5月22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
《关于2006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收
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
批准临淄区200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7月11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
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作出了《关于接受马学炬同志辞去临淄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和《关于王
旭同志任临淄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九次会议于9月26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
《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表决通
过了《关于区人大代表辞职的试行办法》《关于设立临淄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规定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的决定》《关于2007年全区人大换届选
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确定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设
立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还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第三十次会议于11月30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
府《关于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生杂费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全区安
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常委会副主任马运贵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
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大会建议议程、会议日程及各项建议名单,作出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
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法律监督】年内,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围绕事关群众切身
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在听取政府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深入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法律宣传、加强规划设计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强
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认真落实政策、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等建议,
有效促进了两部法律在全区的贯彻落实。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制尊严,常委
会先后听取审议了“两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
汇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前提下,分别就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提出了切实可行
的建议,“两院”认真对待,扎实落实,成效明显,实现了监督促进工作的目的。

【工作监督】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工作
实施监督。把财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运行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针对财经
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议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的审计监督,
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维护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对群众关注的安全
生产、学杂费免除等项工作,通过组织调研,听取主管部门汇报,提出建议意见
等形式实施有效监督,努力维护群众利益。围绕工业重点项目、交警、畜牧、数
字电视整体平移和城市环境卫生等项工作组织视察调查,围绕常委会、主任会确
定的议题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组织调研活动,有效增强了监督效果,
切实发挥了监督促进作用。

【代表工作】一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积极为代表订
阅报刊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参加组织召开的“一府两院”半年工作通报会,
便于代表学习、了解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加强代
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组织办理,
完善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责任,并将督办工作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以强化督办
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年内,代表提出的9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
完毕并答复代表。三是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针对代表因工作调动、健康等原
因不能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常委会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区人大代表辞职的试行
办法》,更加有利于代表履行职责,更加有利于维护人大代表的代表性, 更加有
利于发挥代表作用。

【信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条
重要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
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做好交
办督办工作。 年内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2件次,均区别情况进行了妥善处理。
对具备解决条件的,及时督促解决,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向当事人做了细致的解
释和说明。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临淄建设。

【人事任免】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
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坚持主任会议审查把关制度和任命前法律
知识考试制度,以加强对拟任命人员审核考察,确保干部素质。对所任命的干部,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等形式以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任免过
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律程序,有效强化了所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
意识和责任意识。年内共依法任命干部42人,免职22人。

【换届选举工作】是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乡镇两级人大同时换届工作进行了
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通过了区换届选举工
作安排意见,任命了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成立了区选举工作办公室,各乡镇
(街道)、齐鲁石化公司也都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选举工作机构。二是把宣传工作
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
宣传,有效提高广大选民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选民参加换届选
举的热情。三是先后组织举办了两期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
培训了一批“明白人”,各乡镇(街道)、齐鲁石化公司也都利用以会代训等形
式培训了选举骨干。四是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办事, 杜绝违法现象发生。常委会组成8个指导组,由各主任带队,深
入各选区,在公布选民、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认真检查指导,
有效保证了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11月28日,全区统
一进行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区十六届人大代表24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