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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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承办了区政府为民所办10件实事中的3件,均圆满完成。农村基
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围绕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民
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统筹兼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扎实认
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652对,离婚登记579对,登记合格
率达100%, 晚婚率达85%以上,婚姻登记处被表彰为淄博市巾帼文明岗。加强对
福利企业的监管服务,发挥福利企业在残疾人集中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区29
处福利企业年实现销售收入9.2亿元, 安置残疾职工1200人,并成功组织了全区
第一届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运动会。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组织实施了临淄边界
线“两图一责”(区域界线管理示意图、网络图、责任书)管理和乡村设标试点
工作,圆满完成了临淄——广饶边界线的联检任务。调整充实临淄地名信息触摸
屏和区划、边界、地名“三位一体”系统信息内容,开展了规范地名命名、标志
设置和开通地名热线、电子地图等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军休所顺利通过
了财政部和民政部关于军休老干部“两项待遇”问题的检查,两部委对经费使用
情况和“亲情式”服务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充分发挥烈士陵园褒扬
烈士的阵地作用, 组织了全区的清明节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共接待2万多人次。
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款发放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46例。殡葬管理服务、
民政信息、宣传、信访、财务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调高城市低保标准,由
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6元。 年内城市低保对象19749人次,人均月补
差144元,共计发放低保金495万元,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为缓解物价上涨因
素对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为他们发放临时性肉食补贴31万元。农村低保标
准大幅度提高。 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农村低
保对象2436户5888人,人均年补差344元,发放低保金203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年内发放救灾款45万元, 发放大病救助和临时救济金180万元,投入10万元为13
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手术治疗,春节期间投入36万元对全区困难户、“五保”
户、敬老院进行走访,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7人。

【农村“五保”对象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全区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13处敬老院改
扩建及设施配套, 农村“五保”对象806人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五保”供养经
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人均集中供养标准达3500元。临淄区被表彰为全省敬老院
建设工作先进区,敬仲镇敬老院被授予全省模范“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荣誉称号。

【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精心组织慈心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年内到账资金1133
万元。利用募集的善款,组织实施了复明救助、情暖万家、夕阳扶老、朝阳助学、
烛光工程等多项救助活动, 救助困难群众2万余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慈心
一日捐资金累计结余1931万元,为慈善活动和社会救助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

【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发展】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全区共发放城乡
义务兵家属及优抚对象优待金420多万元, 优待金兑现率保持100%。全面落实优
抚医疗政策。为全区2000余名城乡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药费用48万余元,发放大
病救助金15万元,为5户医疗负担沉重的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款2万余元,投入
资金1.2万元为1200多名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手续。 抚
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巩固。在保持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三属”(烈
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抚恤补助标准10%的增幅的同时,
大幅度增加了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的抚恤定补标准,平均增幅达28
%。 关爱功臣行动成效显著。全区100多家企业、部门及驻军为302户帮扶对象投
入帮扶资金14.2万元。扎实做好参战、涉核退役人员身份确认和政策落实工作。
全区确认参战、涉核退役人员346人,为其中符合条件的94名涉核人员和178名参
战人员落实了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好退伍安置工作。接收并安置2006年冬季城镇
退役军人64人, 转业士官16人,随军随调军人家属4人,其中办理自谋职业的城
镇退役士兵15人。

【双拥创城成果进一步巩固】 加大对基层双拥组织的检查督建力度,对全区469
个村(社区)拥军优属服务队等基层双拥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夯实了双拥工作基
层组织基础。修订完善走访慰问制度、双拥工作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双拥
工作制度,促进了双拥工作规范化。加大对“两新组织”(新型经济组织、新型
社会组织)双拥共建活动的指导力度,促进全区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新年春节
及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驻军及部分重点优抚对象,送去走访物资20多万元。做
好省军区机关到临淄野营拉练的慰问工作, 为部队送去慰问金10万元和价值3.5
万余元的慰问品。是年,临淄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区称号。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认真组织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深入调
研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临淄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配合组织部门加
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全区453个村居(含11个城市社区)
中,有451个完成换届选举,占应换届村居(社区)总数的99.6%,一次换届选举
成功率100%。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人兼”比列均高于省
定标准, 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换届结束后,指导各乡镇
(街道)举办了新一届村“两委”成员上岗培训班,共培训2060人次。对全区32
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全面促进
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 援建农村社区图书室32个,捐赠图书1万多
册。

【城市社区建设】协调区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下达城市社区居委会定额补助的
通知》,将城市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工资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列入区财
政预算,社区干部月平均工资达1200元,全区55个社区全部实现了“有人办事、
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目标。向上争取资金10万元,援建了区社区服务中心。
投资17.5万元,为全区社区安装了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了社区管理和服
务水平。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全区3000名社区志愿者在各社区广泛开展志
愿活动。

【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行业协会。全年审批成立了8个
具有示范性的农村特色行业经济协会,集中培育皇城镇西红柿协会、区奶业协会
等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农村经济协会,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
展。 做好社团审批工作。年内新批准成立社团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个,全区
登记注册社团总数达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5个。在民间组织中开展自律与诚信
建设。区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区口腔医院被市文明办和市民政局表彰为全市诚
信单位。 做好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依法注销社团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134个,有效地规范了民间组织的发展,保护了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