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服务)站协助区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工作。自1987年起,每年一次
组织
辖区内适龄待业人员,参加区劳动部门组织的文化考试、体检,帮助国有和
县以
上集体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待业人员招收为企业职工,仅原大武镇1990年一年
为企
事业办理招工823人。 1995年起,为乡镇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管理乡镇企
业合
同制工人的档案,为乡镇企业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工资晋级等事宜。负责对
辖区
内非农业人口中的18~25岁待业青年管理和培训。自20世纪80年代末,辖区
内待
业青年较多,劳动(服务)站及时核发待业证,统一建立档案,统一进行管
理。
待业青年中的文化层次不同,差异较大,劳动(服务)站聘请教师对其进行
就业
前的文化补习。开展劳务输出,组织辖区内的剩余劳动力到乙烯热电厂、乙
烯储
运厂、华能热电厂等国有大企业做厂区绿化、环境卫生、铁路养护等工作,
解决
村(居)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2003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强了对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
业、
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为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流动人员、
失地
农民等各类有就业要求的劳动力资源登记造册,掌握就业去向,建立工作台
帐。
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区里举办的实用技术培训班,
使其
学到一技之长增加就业机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鼓励支持下
岗失
业人员自主创业。 帮助下岗失业从事个体经营者,办理3年内免征营业税、
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用人单位
招收
下岗失业4050人员(即女40岁,男50岁)、一户两代都下岗失业、夫妻双方
都下
岗失业、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下岗失业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同,
协助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辖区内自2003年5月到2004年底就业再
就业
人数达850余人, 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人数达300余人,为700余名下岗失业
人员
核发了《再就业优惠证》。受委托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配合社会保险经
办机
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人,及时反馈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信息,企业
退休
人员活动日(2004)建立了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准确掌握企业
退休
人员生存状况。
第二辑 招工与就业
劳动(服务)站协助区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工作。自1987年起,每年一次
组织
辖区内适龄待业人员,参加区劳动部门组织的文化考试、体检,帮助国有和
县以
上集体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待业人员招收为企业职工,仅原大武镇1990年一年
为企
事业办理招工823人。 1995年起,为乡镇企业招收合同制工人,管理乡镇企
业合
同制工人的档案,为乡镇企业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工资晋级等事宜。负责对
辖区
内非农业人口中的18~25岁待业青年管理和培训。自20世纪80年代末,辖区
内待
业青年较多,劳动(服务)站及时核发待业证,统一建立档案,统一进行管
理。
待业青年中的文化层次不同,差异较大,劳动(服务)站聘请教师对其进行
就业
前的文化补习。开展劳务输出,组织辖区内的剩余劳动力到乙烯热电厂、乙
烯储
运厂、华能热电厂等国有大企业做厂区绿化、环境卫生、铁路养护等工作,
解决
村(居)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2003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强了对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
业、
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为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流动人员、
失地
农民等各类有就业要求的劳动力资源登记造册,掌握就业去向,建立工作台
帐。
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区里举办的实用技术培训班,
使其
学到一技之长增加就业机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鼓励支持下
岗失
业人员自主创业。 帮助下岗失业从事个体经营者,办理3年内免征营业税、
城市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用人单位
招收
下岗失业4050人员(即女40岁,男50岁)、一户两代都下岗失业、夫妻双方
都下
岗失业、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下岗失业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同,
协助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辖区内自2003年5月到2004年底就业再
就业
人数达850余人, 其中下岗失业再就业人数达300余人,为700余名下岗失业
人员
核发了《再就业优惠证》。受委托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配合社会保险经
办机
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人,及时反馈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信息,企业
退休
人员活动日(2004)建立了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准确掌握企业
退休
人员生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