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法律服务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辛店街道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article/25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article/25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旧中国,人民处于无权的地位,人民诉讼难,难诉讼。新中国建立后,
人民
当家做主,国家制定、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各种
权利
不受侵犯。但由于当时法制建设不完善,乡镇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提供法律
服务
和援助。
    1990年辛店镇和大武镇建立司法所后,法律服务有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为
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所的重要职能之一。
    两司法所建立后,多方面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主要业务如下:应聘担任
政府、
村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顾问,常年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与保护;代理
参加
各种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解答刑事、经济、民事、行政等方面的法
律咨
询;代写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请书等各种法律文书;代理非诉讼法
律事
务,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声明书、法律咨询书和起草、审查、修
改各
种合同协议;协助办理公证事项;主持调解各种纠纷。
    辛店街道司法所自建立至1998年,代理诉讼事务189件,代写法律文书463
份,
解答法律咨询1263人次,协助办理公证业务623件,审查修订合同613件,代理
非
诉讼法律事务131件。1998~2004年,代理诉讼事务276件,代写法律文书581
份,
解答法律咨询1056人次,协助办理公证业务756件,审查修订合同810件,代理
非
诉讼法律事务157件。
    大武镇司法所自建立至2001年3月,代理诉讼事务29件,代写法律文书71
份,
解答法律咨询375人次,协助办理公证业务226件,审查修订合同39件,代理
非诉
讼法律事务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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