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辑 户籍管理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辛店街道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article/2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6/article/2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常住户口管理境内户籍管理始自明、清代,当时官府为了抽壮丁,征收 人头 税,只记丁口(成年人)。民国时期,辛店地区的户政管理实行保甲制度, 即一 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日伪统 治时 期,仍为保甲制。 新中国成立后,户籍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1951年,区公所设专人 负责 户籍工作,逐村、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户口册簿,规定了迁出、迁入、 出 生、死亡、婚嫁、收养、人口年报等制度。 1980年后,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由政府办公室移交给派出所, 设立 户籍室、户籍管理员,健全户籍档案。户籍登记实行以居住地为主的原则。 1984年4月, 国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开 始在 全国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 1987年3月,辛店、大武两派出所根据上级部署, 成 立了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村建立了组织联络小组。此项 工作 历时一年有余,1988年7月完成了居民身份证工作,发证率为96%以上。 1995年,辛店、大武镇实现了人口信息微机管理,以现代化微机办公取 代了 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 2004年12月, 辛店派出所户籍管辖人口35985人, 其中男18006人, 女 17979 人;大武派出所户籍管辖人口15031人,其中男7762人,女7269人。 暂住人口管理1957年,县公安局开始在城区建立暂住人口申报制度,规 定城 区居民家中来客, 居住3天以上者由户主或亲属于当日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临时 户口。居住人走后,声明注销暂住户口。暂住人口居住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 个月。 居住城镇的外来建筑队、运输队、包工队等必须持单位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 申报 暂住户口,注明暂住时间。旅馆设立旅客登记制度,旅客住宿需持单位介绍 信方 可入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 大量 进入城区,从事建筑、务工、服务和经商活动。辛店、大武派出所为加强对 流动 人口管理,适时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了 流动 人口的登记管理制度,提高了暂住人口的办证率。既为暂住人口创造了良好 的居 住和经营环境,又为地方治安状况好转打下了基础。2000年辛店派出所共登 记暂 住人口7469人, 办证率达98.5%。从暂住人口中查获打击对象14人,为外地 抓获 在逃人员3名。 2003年辛店派出所登记暂住人口9600人, 2004年登记暂住人 口 10395人,从中查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