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锄奸反特镇压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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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初期, 三区设锄奸干事1人,主要任务是锄奸、反特,保卫抗
日民
主政权,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打击敌对势力。
1941年2月, 临淄县独立营营长王砚田叛变投敌后,三区党组织遭到严
重破
坏,沦为敌占区。公安特派员配合县公安局人员,经常潜入敌占区,侦察敌
情,
打击敌伪组织,镇压作恶多端的汉奸分子。
1947年2月, 县公安局成立清剿特务委员会,一面开展政治攻势,一面
实行
军事清剿,三区公安特派员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开展活动,孙娄乡伪自卫队在
强大
压力下,向人民政府投降。
1948年5月, 县公安局在牛山区组织清剿匪特活动,牛山区公安特派员
紧密
配合行动,在境内捕获博兴县匿逃的伪保长3人,伪军、被斗地主分子2人。
1948年9月, 在政策感召下,孙娄乡孙娄村两名伪顽人员先后交出匿藏
的长
短枪各1枝,子弹70发。
1949年9月28日, 辛店公安分局干警在青岛市公安局干警配合下,将潜
逃青
岛的国民党临淄县警察局长王振岳抓获。
1950年下半年, 党中央、政务院发出镇压反革命的指示,1951年2月,
党中
央、政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辛店派出所在县公
安局
和牛山区委、政府领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了镇压反革
命活
动,清查了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根据党中央
“镇
压与宽大相结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依法逮捕了一批,处
决了
一批,判处徒刑一批,交群众管制一批,教育释放了一批,为巩固新生政权,

利完成土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条件。
1956年4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辛店
派出所在县公安局领导下,开展了肃反斗争。肃反的重点是机关、学校、企
事业
单位。依据中央“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
个不
杀、大部不抓”的政策,对清理出来的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