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农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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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始于1955年。县成立会计辅导室,专职训练农业合作社的
会计,
帮助合作社建账、清账、结账,并按照社章规定清理结算入社、并社、转社
工作
中遗留的财务问题。
1962年,人民公社设专职会计,业务受县会计辅导室指导。主要任务是
配合
县会计辅导室对生产大队、生产队财会人员,进行建账、清账、结账,编造
分配
方案、分配报表等会计业务指导培训。
农村财务管理机构,从1984年始独立列编,成立乡镇经营管理站,简称
经管
站。同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管站受乡镇政府委托,组织签定15年农民土
地承
包合同书5943份,并发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986年起,坚持对农村财务进行集中办公和审计制度。乡镇统一规定农
村进
行集中办公和审计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办公和例审。对村(居)上期发
生的
经济业务,逐一审查,对合法、真实、手续完备的加盖“审计章”,做好审
计记
录,并对审计合格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1988年12月,对农村会计制度进行改革,由农村通用的收付记账法改为
借贷
记账法。 1996年4月,财政部[1996]财农字第50号颁布《关于印发〈村合作

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对会计基础理论、会计科目、经济业务、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等都进行了重
大改
革,经管站组织农村会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全面提高
农村
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1997年5月, 农村财务实行“三笔会签制” 。 即村(居)党支部书记、

(居)主任、民主理财小组长(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民主理
财小
组)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后,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核算入账,每月的25
日进
行民主理财。按照农业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
行规
定》,每月10日张贴村(居)财务公开榜。
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签定延包30年土地合同3969份,延包面积9818
亩,
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969份。
2001年3月,大武经管站并入辛店街道经管站。
至2003年,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土地经济合同、企业承包合同计2288份。
2004年10月8日, 依托街道经管站成立农村财务代理中心。 将街道27个村
(居)
财务纳入统一管理,取消村(居)会计,设立村(居)管理员。按照收入档
案制、
审理制、未结算事项报告制、民主理财日制度及代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要
求,
将原来分散、传统的管理模式,改为统一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
农村财务代理中心, 配备人员8名。由经管站长李万年同志任主任,工
作人
员7名。 对城西片、城南片、城中片、辛店片、城区片五个财务管理片内27
个村
(居)的财务统一代理。
城西片辖:大武社区、小武社区、西夏社区、东夏社区、毛托村、窝托
社区、
于家村、上庄社区;
城南片辖:朱家社区、安里村、渠村、王朱村、仉行村;
辛店片辖:辛店街村、车站社区、山王社区、安乐店村、寨子村;
城中片辖:杨家社区、合顺店村、矮槐村、高家社区、曹家社区、陈家
社区;
城区片辖:辛城社区、牛山路社区、齐园社区。
辛店街道(镇)历任经管站长:于洪翥、刘玉栋、冷冬梅、杜复文、李
万年。
原大武镇历任经管站长:闫学义、孙玉江、李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