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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辑 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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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店辖区用电始于1958年,由矮槐树变电站供电。最初用电单位为临淄 第二 炼钢厂、临淄第二农具厂、临淄木器厂(驻辛店县属企业)。1961年,辛店 公社 铡草社安装一台50千伏安的变压器。除铡草社用电外,还供辖区内的县、社 直单 位及部分居民用电,1964年,改为农Ⅱ线供电,至1966年,境内村(居)基本普 及 用电。 1975年,辛店公社农机电管理站成立时(75年以前乡镇村用电由临淄供 电所 派出的驻公社电工班管理),全公社共有高压线路26千米,低压线路37千米, 配 电变压器53台, 最小的为20千伏安(山王),最大的150千伏安(安乐店), 一 般为50千伏安, 总容电量2500千伏安,年用电量350万千瓦时。根据供电管 理需 要,各村居都配备了专职管电人员(电工),小村1人,中等村2人,大村3~ 5人, 共有电工30人。 至1995年, 20年间全镇10KV线路增至46千米,0.4KV线路增至为65千米, 配 电变压器增至为89台, 最小50千伏安,最大315千伏安,容电量1.02万千伏安, 年用电量1400万千瓦时。由于各村及乡镇企业电力设备的增加,各企业都设 立了 专职电工。全镇经过培训上岗,电工人数增至为46人。1999年,辛店、孙娄、 永 流三站合并时辖区用电量增至3000万千瓦时。 至2004年, 辛店街道拥有配电室101座,变压器118台,23245千伏安,年 用 电量3282.05万千瓦时。其中动力用电2749.0万千瓦时,农业用电23.64万千瓦 时, 照明用电509.40万千瓦时。 大武镇(公社)辖区用电始于1961年,金岭水厂线路的架设,大武、窝 托、 上庄、东夏等村居受益,首先接入金岭水厂线路。1963年,由临淄农电局架 设的 矮槐树至堠皋农电专线,境内的其他村(居) 接入此线路后基本普及用电。至 1963 年底,境内高压线路7千米,低压线路8千米,配电变压器8台,400千伏安, 年用 电量30万千瓦时。 其中照明用电15万千瓦时,动力用电10万千瓦时,农业用 电5 万千瓦时。 1975年,大武公社农机电管理站成立时,高压线路达到15公里,低压线 路21 千米(七年高家庄、曹家庄、孙家庄、陈家庄由孙娄公社划归大武公社,用 电接 入农电专用线) ,配电变压器12台,1200千伏安,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 其中 农业用电50万千瓦时,照明用电30万千瓦时,动力用电20万千瓦时。 1980年,毛托、矮槐树、于家店划归大武公社,三村用电也由路山线接 入大 武农电专用线。用电负荷也随之增加,各村(居) 电工也随着村的用电实际确 定1 人~3人。 至2001年,10KV线路共两条,分别为大武线和大武工业线,全长 增至 34.5千米, 0.4KV线路(低压线路)52.6千米,配电变压器87台,1.47千伏安, 年用电量增至1200万千瓦时。其中动力用电800万千瓦时,照明用电250万千瓦 时, 农业用电150万千瓦时。 2004年,辖区内城西供电所负责辛店街道西部(原大武镇辖区)和金岭 镇辖 区供电管理工作。 所辖10KV线路6条,74.8千米,0.4KV线路162.6千米,配 电室 109座, 变压器126台,26800千伏安,年用电量为1820万千瓦时。其中动力用 电 1410万千瓦时,农业用电180万千瓦时,照明用电230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