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分公司1948年6月,华东行政工商管理局大华烟草公司在辛店设支公
司,
负责烟叶收购业务。1957年改称临淄县供销合作社烟棉经理部。1964年改称
中国
烟草工业公司潍坊烟叶收购供应站辛店采购供应站。1970年改称临淄区烟叶
采购
供应站。1979年改称临淄区烟叶公司。1983年改称山东省烟草公司临淄支公
司,
开始经营卷烟业务。同年8月,人员及业务上交淄博市分公司统一管理。1985
年7
月, 成立临淄区烟草专卖局,与临淄支公司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986年6月
改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临淄区公司。 1987年3月,改称山东省烟草公司
淄博
市临淄区公司。 1995年9月,改称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
1998
年8月,改称山东烟草购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临淄区公司。2000年
7月,
改称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至2002年底有干部职工78人,内设
人秘、
财务、 专卖、销售4个科,1个稽查大队,7个稽查中队,1个配送部,8个经
销部
(齐园、石化、金岭、路山、朱台、齐都、皇城、稷下)。年销售卷烟85158
箱,
实现销售额10895万元,利润967万元。同年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1211起,涉
及
违法卷烟19876条,查扣总值63.2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 黄烟产量逐年增长,辛店每日上市交易7万余斤。青岛、
天
津、北京各地客商纷纷前来购买黄烟。1950年10月28日全县境内的黄菸市场
集中
于辛店站,并由一、四区合作社为大华公司代购。1954年10月,禁止私商购
烟,
由国家统一收购, 只允许每斤6分以下次烟自产自销。1963年10月,县人委
发出
《关于加强集市贸易管理的布告》,宣布黄烟、土烟常年关闭市场,只准卖
给国
家,不准私自买卖和贩运。这项政策一直执行到1983年。1974年前后,辛店
境内
黄烟种植技术不断提高, 新品种不断引进, 黄烟产量从亩产350市斤提高到
450市
斤,每天收购烟叶20万斤左右。1975年以后,黄烟面积减少。
1988年底,停止烟叶收购,转向经营卷烟批发业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