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红旗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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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3月, 临淄区饮食服务公司投资12万元,在辛四路(今牛山路)
辛三
街(雪宫路)交叉口西南角,动工兴建国营红旗饭店,年底竣工。拐角二层
楼20
间,院落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院内设冷库、仓库、锅炉房、红案、白案、
水饺
等操作用平房20间。
1972年1月开业。 首任经理任德明,副经理崔汉三,会计李乃华,保管
高兰
凤。国营职工12人,临时工12人。经营品种主要以面食和炒菜为主,兼有咸
菜、
豆汁、稀饭等便民特色服务。当时面食有馒头、油条、火烧、水饺、蒸包、
酥饼。
平均日出售食用面粉1000公斤左右。 稀饭0.05元一碗,豆汁0.02元一碗,0.1

一暖壶,深受群众欢迎。职工朱连凤首次在红旗饭店推出的芝麻酥饼,成为
临淄
名吃。菜谱有豆腐汤、鸡蛋汤、炖白菜等,大锅菜1~3角一碗;小炒每份1~
2元;
酒席最高的每桌100元,能同时安排15桌。特一级厨师张立群创制的“五香凤
爪”,
在1990年山东商业厅举办的“名吃、 名点评定会”上被评为省优名吃产品。
1991
年参加中国商业部在郑州举办的《金鼎杯》全国大奖赛,获“中华名吃”称
号。
红旗饭店是1985年以前辛店档次最高的饭店之一,各单位比较重要的接待,
多在
红旗饭店安排,每天多达15~20桌。红旗饭店成为全区知名度最高的饭店和
人们
在辛店寻门、问路的座标象征地点。
1988年以后,随着辛店城市化的发展,众多高档次宾馆饭店相继建成开
业,
红旗饭店营业量逐渐缩小。1997年11月6日,进行企业改制。国家抽回本金8.2

元,实行抽本租赁、合作经营。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由承租方实行
劳动
者资金联合和劳动联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均享、风险
共担,
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1998年8月16日,企业改制结束,红旗饭店
由全
民所有制改为集体股份合作制。
2001年9月14日,安平生活区改造,红旗饭店拆除。
红旗饭店历任经理为任德明、赵秀娟、黄宗文、崔恒德、徐永华、赵建
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