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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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区招投标中心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信用为原则,以主动、高效、规范和廉洁为目标,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市场
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优化
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全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全年采用公开招
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挂牌等多种形式,依法办理了建设项目、政
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相关招投标业务276宗,总交易金额达10.58
亿元。 其中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产权交易项目248项,交易金额6.01亿元,节
约资金3449万元, 资金节约率达5.74%;土地交易28宗,交易金额4.57亿元,土
地增值2.59亿元,纯收益率达130%。

【规范交易程序】在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下,梳理修订招投标业务流程,用
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来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严格履行项
目备案报批制度。严格按照监管机构书面下达的招标方式进行,对达到公开招标
限额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报项目审批部
门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交易。二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所有公开
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一律公开发布信息。三是严格评委管理。推行评
委随机抽取制、名单保密制、唱标隔离制、评委承诺制、评分实名制及公务回避
制度。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职能监督、执法执纪监督和社会监督,并由
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类招投标交易实施多方位全过程监督。
五是构建人性化智能化服务体系。配备和开发了音频视频监控系统,综合招投标
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等服务设施。

【专家库建设】进一步细化评标专家类别,并对专家库进行扩容。年内新吸收计
算机、建设工程等各行业高水平专业人员36名充实到专家库,使专家库各类专家
达到190余名。 对专家的管理实行信用档案制和清退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专
家,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对无故不到场和不按时到场的评委的违规行为记入本人
信用档案。采取定期轮流培训、评标前以会代训、临时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专家
从评标能力、评标素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培训,确保了评标结果的公正和公
平。

【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制定《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对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严格实行“一标一考”。把代理机构资格管理、代理机构在入市受理投标报名及
开评标中的行为举止、代理从业人员素质、代理服务收费行为、招标项目资料备
案和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等均纳入到考核范围。对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考核评价
结果记入代理机构的业绩档案,每季度通报一次。季度对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考评,
评出代理服务质量档次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规范的代理机构作不
良行为记录,问题严重的,将被清出市场。 (许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