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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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 区司法局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参与“平安临淄”建设活动,启动了“五五”普法和“四五”
依法治区工作。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各项
工作。5月18日,在凤凰镇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12月21日,
区委区政府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年内,
临淄区被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表彰为“四五”普法先进县(市、区)。区司
法局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表彰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被省司法
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局14个单位(次)被市级以上机关授予
先进单位称号。1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普法依法治理】2006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区司法局狠抓工作落实,制
定下发了《临淄区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并以“法律进社区”“送法
下乡”“法律进万家”“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宣传,出动车辆
20台次, 印发宣传材料1.5万余份。加强依法治理,在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
村”创建活动。5月18日,区在凤凰镇召开“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
有力的推动了这项活动的开展。在社区开展法治社区创建;企业则实行了厂务公
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学校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施教,
学校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化;行业开展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实行了执法责任制。
6月被省授予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市、 区)。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系
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基层工作】针对全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
工作。 年内共排查矛盾纠纷637件,调处609件,调处成功575件,移交有关部门
26件。 2月,印发《关于做好对2005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加强管理
工作的通知》 ,共排查刑释人员138人,解教人员5人,其中126人已妥善安置。
加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年内共接待来电428人次,来访62人次,移交
乡镇、 街道调解中心处理19起,移交工商部门处理1起。加强法律服务所注册、
年检和培训工作,全区12处法律服务所3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注册、年检和
培训。年内共为146家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127件,非诉
讼事务108件。

【法律援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与民政、
财政、劳动、国土、建设、卫生、工商、档案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
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并理顺工作
关系,完善运作模式,规范工作程序,构建部门联动,确保网络覆盖。加强法律
宣传,发放材料2000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10人次。
10月10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于建军、业务科长崔刚在市司法局副局长梅永
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同敏陪同下,对临淄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调研,给予
充分肯定。

【公证工作】积极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完善疑难公证事项研究,狠抓办
证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广泛开展公证宣传,增强社会对公证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年内,办理公证2593件。其中,民事公证825件,经济公证133件,涉外公证1635
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工作】认真贯彻省市指示精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年内,共年检
注册律师事务所3家、 律师65名。成立信访工作律师团,参与涉法信访19件,涉
及信访群众67人, 通过律师咨询息访20人, 引导依法解决47人。全区律师共为
180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诉讼305件,民事诉讼922件,行政诉
讼8件, 经济诉讼120件, 非诉讼343件, 代写法律文书3664件,解答法律咨询
5160件。 (吕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