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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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区人民法院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
案件7937件, 审(执)结7784件,标的额4.18亿元,审(执)结率98%。继续深
化法院改革,全面修改、补充各项审判管理规定,构建起无缝隙审判管理体系。
积极贯彻民商事案件“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构建起“大调解”
格局。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措施,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高。深入开展教育整顿
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干警队伍政治素质、司法技能、
以及拒腐防变能力和法院、法官形象均有明显提高。年内,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
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队伍
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刑事审判】是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64件766人,全部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的127人。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共审结危害
公共安全犯罪377件630人。其中,结案数量和人数最多的前五种犯罪,依次是盗
窃132件227人, 故意伤害91件153人,交通肇事78件79人,抢劫27件70人,寻衅
滋事22件66人,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打击经
济犯罪,共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21件31人。高度重视少年法庭
审判工作, 从团区委、区妇联、教委聘请特邀陪审员3人,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
件审理,收到了理想的效果。10月,共青团中央权益部部长到区人民法院视察工
作,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民事审判】年内,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072件,审结2036件,结案标的额1.13亿
元。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审结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55件。其中,
离婚669件, 抚养抚育46件,赡养24件,财产继承16件。依法审理侵权与赔偿纠
纷案件, 共审结各类侵权与赔偿纠纷案件527件,其中,侵权90件,人身损害赔
偿133件, 交通事故赔偿261件,工伤事故赔偿9件,财产损害赔偿24件,其他赔
偿10件, 妥善化解了各种纠纷。 依法审理债务纠纷案件,共审结各种债务纠纷
449件, 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农民工追
索劳动报酬、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等案件的审理,做到了快立、快审、快执,
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商事审判】年内,共受理商事案件2108件,审结2084件,结案标的额1.52亿元。
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所涉案件达20多种,结案数量最多的前五种纠纷是: 买
卖444件,借款419件,供用热力148件,承包119件,建设工程54件。积极稳妥审
理企业破产案件,先后审理了临淄区食品公司、临淄齐德工艺品厂等企业破产、
改制、重组案件8件,为破产企业回收债权170余万元,盘活资产4380余万元,消
化债务包袱4600余万元,协助有关部门安置职工267人,为591名职工办理了失业
保险、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135名离退休职工缴纳67.5万元医疗保险金,实
现了企业破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是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3件,审结83件,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
及时裁决,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
政。共执结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388件。其中,执结行政处罚299件,行政征收42
件,行政执行14件,行政强制12件,行政合同7件,行政命令6件,行政许可、行
政裁决、行政赔偿等8件。一些涉及旧城改造、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交通规费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得到依法解决,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下半
年, 先后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集中强制拆除,对宏达路与博临路交叉路口周边的
21户违法占地建筑和单家、东高、西高63户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清除,
拆除违法占地建筑6.5万平方米,清理违法违规占地13.33万平方米,解决了多年
来影响发展的群体性矛盾,为中心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扫清了障碍。执行活
动始终坚持以教育疏导在先、强制执行在后,未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

【执行工作】 4月,区委政法委向全区转发了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和《临淄区人
民法院关于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起在区委政法
委统一领导下以法院为主,检察、公安、工商、金融、劳动等其他职能部门参与
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了共同解决“执行难”的“外部大格局”。在法院内
部,专门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增设了执行三庭,执
行局人员由20人增至30人,增强了执行力量,积极构建起“党组指挥、执行局打
头阵,各部门全力配合解决执行难”的“内部大格局”。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
活动,对涉及特困群体、受干扰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信访案件等重点执
行积案进行详细摸底、排查、清理,然后重新分排执行人员,进行突击执行。
并适时采取公告执行、 悬赏执行、 公开曝光执行、公开拘传、拘留等措施,使
680件疑难案、 复杂案、“钉子案”、“骨头案”得以执结。全年共受理执行案
件2145件,执结2060件(含旧存),执行标的额1.09亿元,执结工作实现良性循
环。7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检查组对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0月,区人民法院院长马学炬在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
绍,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审判监督】年内,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7件,其中抗诉14件,上级法院发回重
审6件,指令再审2件,院长发现提起再审5件。共审结28件(含旧存1件),改判
的(含变更或部分改判) 4件,维持原判的11件,调解结案的4件,终结2件,其
他7件。 案件再审,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并强化判前评断和判后答疑工作,
促使当事人理性地按照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了上访或矛盾进一步激化。
共评查各类案件7756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梳理,分析原因,提
出解决对策。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及业务得分统计每月一次通报全院,保证了案
件质量的明显提高。

【审判管理机制改革】是年,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构建起无缝隙的审判管
理体系。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贯彻“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的审判原则,以构建诉讼“大调解”格局为切入点,将调解撤诉率纳入单位和个
人年度任务考核指标,调动审判人员把握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等重点
环节认真调解的积极性, 形成了调解效益高、 案件质量好的新机制。积极开展
“法官进社区”活动,派出巡回法庭深入机关、社区、镇村、学校、企业,上门
服务、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指派15名副庭长分别担任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
工作指导员,协助基层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年为基层调解员讲法律课、
点评典型案例120余次, 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80余次,提高了基层调解员调处纠
纷的能力水平。司法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全年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
农民工工资以及劳动合同纠纷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0余万
元,保障了弱势群众诉讼权利的实现。

【信访工作】是年,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室,编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建立健全
信访案件排查、包案包人、案件联席会议、申诉公开听证、案件通报、重点案件
挂牌督办等制度。形成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庭室领导具体抓,案
件承办人包干负责的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大信访”格局。积极参
与区委领导的信访综合治理活动,在全区排查出的21件群体性矛盾中,对能利用
司法手段调处的13件,主动介入,积极予以调处。对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努力
做法律宣传和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全年
共接待群众来访31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0余件,接待处理集体上访15次200余人,
对错案及时纠正,其他的妥善处理,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队伍建设】 2006年,区人民法院共有在岗干警141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的140人,占总人数的99.29%。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36人,具有法官资格的68人。
干警轮岗19人,充实和提拔中层正副职负责人22人。年内,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活
动,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为载体,增强干警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建立起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选派法官参加市以上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120余人次。 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陪审员,通过观摩庭审,对46名主审法官庭审
能力和水平逐一进行了评判。10月份,组织所有法官,参加了优秀法律文书的评
选。制定了《关于对重点岗位实行监督的实施方案》,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状,
并在坚持不定期检查、认真查处举报案件、给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以及监督干
警外出活动的同时,对全院办公、审判区域进行全天候电视监控,有效地规范了
干警日常行为。 年内,全院有5个集体和4人次受到省级表彰,有7个集体和18人
次受到市级表彰。 (王爱明 康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