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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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生效法律文
书的执行,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正确调节各种民商事纠纷,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
政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临淄提供了有力的司
法保障。全年,共新收各类诉讼、执行案件7098件,审(执)结7006件,结案标
的额3.6亿元,结案率为98.7%,审判和执行工作位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继续
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专项整改活动,
进一步完善 “大调解、 大执行、大信访”机制,审判质量和效率监控机制以及
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建立起对申诉和再审案件彻底进行立审分离的审判监督机
制。加强领导班子、干警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连续11年无违法违纪现象。被省
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
选调生工作先进单位。

【刑事审判】是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9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883人。依法严
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活动,共审结杀人、爆炸、绑架、伤
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46件227人,审结抢劫、盗窃、抢夺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
感的侵财性犯罪案件198件396人,有力地惩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从严打
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共审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贪污、受贿等破坏市场
经济秩序和职务犯罪案件34件, 判处犯罪分子40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万元。依
法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犯罪活动。

【民商事审判】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909件。其中,审结民事案件2508件,商
事案件1401件。 民事审判,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案件968件,审结劳动争
议案件246件, 对涉及村委换届、土地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案件,坚持
快立、 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依法及时高效地审结案352件。商事
审判,审结买卖、借款、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1401件,依法调节市场经济中
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促使合同主体双方自觉履行约定义务。稳妥
地处理了临淄区食品厂、淄博市燃料公司临淄分公司和临淄区姜太公旅游中心破
产案,为破产企业回收债务185万元,盘活资产8000余万元,消化债务包袱2.44
亿元, 协助有关部门安置职工270人,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在受理淄博市临
淄齐德工艺品厂破产案时, 对企业职工提出的342份书面材料,逐个研究梳理,
化解了11类突出矛盾, 先行支付了职工的保险基金,为420名职工办理了失业保
险和养老保险金,避免了因破产案件引发职工、债权人上访等问题,实现了企业
破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民商事审判中,积极探索构建起经行调解、
开庭调解、庭上调解、庭下调解、重点环节调解、全程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方式,
形成了“大调解” 格局。是年,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5%,高于全市法院系统平均
水平。

【行政审判】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5件,审结75件。经审理,判决撤销被告具体
行政行为2件, 确认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限期履行1件。维持行政机关、
组织所作具体行政行为60件; 驳回起诉1件;经协调,被告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
为,原告申请撤诉和原告主动撤回起诉9件。执结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718件,为
区财政收回资金360万元。其中,受理城市拆迁案件106件,清理违法占地13.33
万平方米, 拆除违法建筑3.4万平方米。运用法律手段调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6
件,促进了区中心城市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执行工作】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汇报制度,过付案款、委托拍卖与案件执行分离
制度,执行案件通报制度,强制措施审批制度及裁执分离、重大执行措施听证等
制度, 保证了执行工作廉洁、公开、公正地进行。7月11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
月的集中执行会战。由院长马学炬任指挥、副院长王松刚任副指挥,将执行局全
体干警及法警大队予以协助配合的干警分为8个执行小组, 采用一般案件由各组
执行,硬案、“骨头”案多组联合,直至全体干警共同执行的方法,对全区所有
未执结案件进行拉网式执行。8月2日,委托拍卖公司进行了一次集中执行查封、
扣押物品专场拍卖会,共拍卖财产500多万元,成交200余万元。8月5日,进行集
中过付。是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327件,执结标的额1.6亿元,从外地为区内各
企业单位执行回案件款2200万元,案件执结率为98%,列全市第一。

【审判监督】执行申诉和再审案件的立审分离制度。全年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32
件。其中,抗诉11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3件,指令再审3件,院长发现提起再审
15件。 审结28件(含旧存)。其中,改判20件,维持5件,撤诉1件,调解2件。
年内建立起再审案件改判分析制度,对每起再审改判案件均进行详细分析。继续
开展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研讨
会在临淄召开(区人民法院提供)
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5941件。 其中,民商事案件3366件,刑事案件492件,行政
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8件,执行案件1327件,司法鉴定案件418件,对评查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归纳梳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庭审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将庭审自动化监控系统延伸到所有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办公室,使其随时监控各
庭开庭现场实况。

【司法改革】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规范诉讼调
解行为,强化诉讼调解措施,把调解工作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扩大
到民商事、行政赔偿、刑事附带民事等各个审判领域,“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
善。对申请和再审案件彻底进行立审分离,实行“阳光申诉”,只要当事人对本
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依法提出再审申请,全部予以受理,同时,还将“确有错误”
的再审立案标准放宽为“可能错误”,确保了申诉和再审渠道的畅通。全面落实
人民陪审员制度,选任13名人民陪审员到省法官学院进行专题培训,并全部走上
了陪审岗位。改革便民措施,在未设法庭的乡镇驻地设立巡回法庭工作室,法庭
定期前往就地收审(调解)简易纠纷案件,帮助乡镇培训人民调解员,指导调解
工作。 全年指导调处纠纷1200余件。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为136件案件的
当事人减、 缓、免诉讼费用27万元,协调民政部门为9个确无执行能力的老上访
户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

【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信息网络集成化建设,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办
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和内部信息网进行了有效链接,形成了集合多元化功能的信息
处理和交流平台。使审判信息传送、审判流程监控、公文处理、消息公告、内部
会议材料信息共享等均在网上完成,《工作信息》《工作简报》等则直接上传信
息网供干警查阅。除少量需要对外发送以外,基本取消了以往书面印制的做法。
在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增加相应的功能模块,提高了有关
规范制度的实际效能。 4月,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研讨会在临淄召开,区人民法
院作了规范化管理流程演示,并作经验介绍,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规程》《信访月通报制度》《信访工作奖惩制
度》等规章制度,每件信访案件均有专人负责办理、督办、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
院长接访日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每星期三有院长或一位副院长值班,负责处理
一切涉访事宜。进一步理顺信访体制,建立起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制度,从
院长到各局、庭、处、室、队负责人都在抓业务,带队伍,办信访。对重点信访
案件实行主要领导包案到底责任制。全年共接待信访42 0人次,处结率达100%。

【队伍建设】是年,区人民法院补入干警11人。截至年底,共有在岗干警147人。
其中,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46人,有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的30人,有法官资
格的82人。上半年,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了“规范司法
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完善了违法违纪行为的防控机制。年内,
先后组织参加全国和省法官学院高层次培训班13期71人次, 有2名干警考入山东
大学攻读法律硕士,9名干警取得司法资格。(王爱明 康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