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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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 4月,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和省、市《行政许可窗口运作考核标准》有关规定,重新调整了“服务
窗口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区审批服务中心提供)
的有关内容,明确了标准,提出了具体目标,并积极组织部门窗口开展了标准化
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的通知》,要求窗口必须向服
务对象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受理通知单”或“退件回执单”等行政许可文书,
做到“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制作了“友情提示牌”,提示服务对
象主动向窗口索取“受理通知单”等相关的许可文书,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全
年共受理各类办件22744件, 办结22729件,比上一年增加了902件,按期办结率
为99.9%。

【努力创建“全区第一行政服务文明窗口” 】8月,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出
台了《关于创建临淄区第一行政服务文明窗口的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目标,3
项具体措施, 从窗口建设、文明服务、便民措施、宣传监督等4个方面对创建活
动进行分解落实。各部门和窗口按照要求制定出创建活动方案,落实了各项工作
制度和便民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和具体分工。通过创建活动,强化了中心工作
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效率观念,促进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是年,区行政
审批服务中心被省法制办表彰为全省先进行政审批中心,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
文明单位。

【建立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区、乡镇两级行政服务
快速通道,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区行政审批中心根据区委、区政府
下发的《关于建立和规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意见》,在凤凰、南王、
稷下等3处乡镇(街道) 建立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试点。在年底市政府依法行政工
作考核检查中,凤凰镇、稷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领导机制、中心职能和硬件建
设等方面的做法得到市政府的高度评价。(董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