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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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1月12~14日在区人民会堂
召开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240名, 因病因事请假8名,出席会议的代表232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唐福泉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刘同信作的《临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马
学炬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敏作的《临淄区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
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
算草案的报告》 ,并分别对6个报告作出了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王
延珍为临淄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于1月4日在区行
政办公中心召开。会议听取了常委会副主任李建美《关于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出席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
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关于表彰区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区第十五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和各项建议名单。会议补选李振平为淄博市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三次会议于3月23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淄博市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
点》和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四次会议于5月16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
政局《关于2004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区审计局《关于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及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区民政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批准临淄区2004年区级财政决
算的决议》《关于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行办法》《关于接受夏玉增同志辞去临淄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五次会议于7月27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展
计划局《关于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区财
政局《关于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徐
明、区审计局局长周向民、区农业局局长赵廷立、区文化局局长于洪亮、区安监
局局长郑忠的述职报告, 经投票测评,5名述职人员均被评为信任等次。会议还
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六次会议于9月21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
关于《临淄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落实情况和关于临淄区十五届
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区水务局《关于全区水务
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人事局局长郑韶明、区发展计划局局长齐兴茂、区
财政局局长于星光、 临淄环保分局局长徐继国的述职报告,经投票测评,4名述
职人员均被评为信任等次。 会议还作出了关于批准《临淄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
区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七次会议于11月23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教育
局局长孙林涛《关于全区教育资源优化调整情况的汇报》 和8名市人大代表的述
职报告,审议了18名市人大代表的书面述职材料。经投票测评,25名代表被评为
满意等次,1名代表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
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9日在区行政办公中心召开。会议听取了常委会副主任
李建美《关于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席临淄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
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及各项建议名单,作出
了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日期、列席人员范围及议案建议截止日期的决定。

【法律监督】在组织专项调查视察的基础上,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区政
府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建议意见,推动了法
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和区检察院关
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了司法、审判公正和“两院”的规范化建
设。

【工作监督】年内,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视察调查等形式,依法对全区重点
项目建设、禽流感防治、城市设施建设、公有资产管理、教育资源优化调整、城
市绿化、公安技防、水务工作和城乡供电等20余项工作实施了监督,提出了建议
意见,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临淄发挥了积极作用。

【述职评议】年内,常委会分两批组织对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文
化局、 区安监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发展计划局、临淄环保分局等9个政
府职能部门的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为确保述职评议扎实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
深入部门、 乡镇(街道)、村居,广泛调查了解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向209
名区人大代表印发了征求意见书。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述职人员作出评议
意见,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找出不足、提出建议。经常委会组成人员
投票测评, 9名述职人员均被评为信任等次。述职人员对常委会的评议意见高度
重视,认真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反馈,切实
达到了促进提高工作的目的。

【人事任免】常委会严格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任免职权,年内共任命干部33人,
免职13人。任免过程中,坚持主任会议审查把关制度和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凡提请任命的干部,提报单位事先都要向主任会议介绍情况,由主任会议进行审
查把关,并对拟任命干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以此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
识、法律意识,确保人事任免工作的法律性和严肃性。

【信访工作】年内,共受理人民群众关于涉法案件、土地征用、经济纠纷、政策
落实、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来信来访91件次。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
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推动各部门依照法律和政
策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代表工作】一是拓宽代表知情执政的渠道,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统一为
代表征订报刊,及时通报人大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
察调查活动,组织召开“一府两院”半年工作通报会,使代表了解区情,掌握人
大工作动态,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二是组织代表述职,增强代表履
职意识。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第1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8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
报告,审议了18名市人大代表的书面述职材料,对每名代表的评议意见分别以书
面形式进行了反馈。按照《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行办法》
的规定,组织55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三是加强代表建议办
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区政府联合召开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
办会,两次联合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第16次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区
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动了代
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年内,代表提出的11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
并答复代表。

【全区人大工作会议】10月26日,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传达全市人大工作会
议精神,加强人大工作。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解维俊作重要讲话,区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信作了题为《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依法做好新形势下
的人大工作》的报告,区政府区长唐福泉、区法院院长马学炬、区检察院检察长
韩敏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会前,区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
见》。
(刘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