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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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5年,全区共出生5837人,人口出生率为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4‰,计划生育率达99.6%。出生婴儿性别比104,女性初婚晚婚率为90.1%,基
层计生干部知晓率测试(区计生局提供) 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1%,育龄妇女综
合避孕率88.3%,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9%以上。全区流入人口育龄妇女4455
人, 持证率、验证率、建档率、签定合同率均达99%以上,全面完成年度各项责
任目标。

【基层基础工作】从计生、卫生系统中公开招考了4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
站,促进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基层计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知晓率
测试, 推进了城市“属地管理、 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流动人口
“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实施后进转化攻坚计
划,实行区、乡联动, 层层制定薄弱村帮扶计划,效果明显,薄弱村转化率达到94
.3%。认真开展“一清二查三落实”活动,即底子清,查环、查孕,落实长效节
育措施、落实生育计划、落实责任。严格实行“四签字”制度(在对育龄妇女健
康查体时实行本人签字、村计生主任签字、技术人员签字、片长签字),与张店、
广饶等周边区县签定了计划生育管理协议,创出了流动人口管理的新路子。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开展了以完善资料为重点的协会组织活动。指导村
级协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重新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村(居)协会
资料由过去的“三簿”(协会活动记录簿、会议记录簿、好人好事记录簿)精减
到现在的“一簿”,即“协会活动记录簿”,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行社区协会计
划生育微机化管理,将居委会的组织机构、会员基本情况、会员联系户及对实行
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帮扶信息全部录入微机,通过微机可全部了解协会的组织网
络建设情况。

【城市计划生育管理】 利用春节前后流动人口返乡之机, 集中宣传国家、省市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为50余人换发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省际间流动
人口育龄妇女无证明或证明过期及怀孕等情况进行网上通报,通报率达100%。在
居民生活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了30处安全套自动售套装置,方便了群众。开
发了城市社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对社区计生主任进行微机培训,提高
了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宣传教育】 抓住春节前后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共印发《关于平抑
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13万份,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在区
电台、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进行国情和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
利用镇村两级人口学校、广播站、文化站等多条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村、
婚育新风进家”和“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等活动,引导广大
群众树立男女平等、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
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计划生育激励机制】认真落实独生子女政策,对独生子女户进行物质奖励,城
市下岗、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
《临淄区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对农村已婚育龄夫妻和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用全部实行免费登记。对自愿放弃二胎生育
指标的夫妇,区政府给予500元,乡镇(街道)给予500元以上的奖励,多数乡镇
(街道)的奖励达到2000元以上。在高中招生中,对自愿退出二胎生育指标的农
村家庭子女降低10分录取。对40余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4.4万元,企
业一次性加发30%退休补助金。全区有721人享受到奖励扶助,发放扶助金4.3万
元。

【优质服务】 年内,对全区8万余名已婚育龄群众进行了需求信息调查,占全区
已婚育龄妇女的63.5%; 采集信息7万余条,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做出决策,认
真组织实施, 推动了优质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出生缺陷率控制在5‰以内。开
展了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各乡镇(街道)结合健康查体,聘请市区著名妇科专
家,为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查治。健康查体10.6万人次,查出妇科病1.2万例,
及时为病人提供了治疗。聘请专家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
全区13个乡镇(街道)达到市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标准,11个乡镇(街道)服务站
全部达到市级优秀服务站标准。256个村居达到计划生育模范村标准。

【依法行政】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重新制定了有奖举报办法,
在乡镇(街道)广泛张贴、发放, 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
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集中开展对违法生育、非法收养专项清查和整治。共
查处违法生育案件95件,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暂
无条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统一制订计划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分期缴纳。
(曹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