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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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年,临淄区广泛开展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区
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临淄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建设文明
临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建设文明临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
实施意见》 , 对创建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在区人民广场举行了建设文明临淄暨
“文明临淄,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仪式结束后,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志
愿活动。对照全国文明城区考评内容,将任务逐一落实到14个区级领导、42个主
协办单位,重点抓好150个单位的创建工作。先后召开6次工作调度会、15次协调
会,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安排,保证了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为营造良好的
创建氛围,在区电视台、区政务信息网开辟创建文明城市专题栏目,设立曝光台,
对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在公共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立了20块
大型社会公益广告宣传牌。在闻韶路、临淄大道、桓公路等城区主干道两侧制作
设置了“建设文明临淄、创建文明城市”等内容的道旗3000余面。在全区客车、
出租车上张贴宣传标语3000余幅。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也印制了大量宣传材料,
安排专人负责,采取集中和进村(居)入户等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
晓, 在全区形成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7月22日,临淄区被省委、省政
府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表彰】 1月24日,召开全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42
个区级文明单位、16个文明村镇、50户文明家庭标兵户、50个文明市民进行表彰。
5月27日,齐鲁化工区国税局、区农行、区人行、临淄地税分局、淄博工业学校、
临淄二中、临淄实验中学、临淄实验小学、淄河大桥收费处、临淄公路分局、华
能辛店电厂、山东中轩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被表彰为省级文
明单位,凤凰镇、凤凰镇南金村被表彰为省级文明村镇,临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被表彰为省级文明机关。10月21日,凤凰镇南金村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创建
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11月14日,区检察院、临淄工商分局等26个单位被市委、
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梧台镇、辛店街道王朱村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
级文明村镇。12月,对往年的各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并组织评选2005年度文
明单位。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开展了“感动临淄”文明标兵评选活动。5月下发
了评选通知,并在区电视台、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宣传发动。年内,各基层单位、
社会各界共推荐文明标兵候选人56名。
组织开展争创文明村镇、 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活
动。1月, 区文明委命名表彰了2004年度文明家庭标兵户50户、文明市民50名。
8月,山东化工人才市场、区招投标中心被市文明委表彰为文明示范窗口。11月,
刘玉贞等10人被市文明委表彰为文明市民。
召开了全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动员会。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区农村广泛组织实施。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 1月24日,区委、区政府表彰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
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等30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32名先进个人。
在中小学中开展了评选“新三好”(即在学校是个好学生,在家里是个好孩子,
在社会是个好公民)活动。各学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三好”评价方
案和评分细则,在方案中明确了好学生、好孩子、好市民的标准以及操作办法,
并把每项指标进行了量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在全区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好
习惯、好人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教育学生养成108个好习惯。(徐本鑫)

编辑:王又祥
校对:许淑珍 褚继友 张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