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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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 清末,官员和有功名者,参与公事或在其他必要场合,皆按朝廷规定
着装。士绅及富户衣质多丝绸。男子,在家穿对襟便褂,外出着长衫,戴帽垫,
冬季穿丝棉或羊、狐皮长袍,上套坎肩或马褂,戴风帽,脚穿白布袜、黑色双脸
鞋或靴;女子,上衣统右掩襟,年长者袖长及指,下摆过臀,色尚青、蓝、赭;
姑娘、少妇上衣下摆仅及腰,袖不掩腕,色尚红、绿、花。均大裆裤,外出或迎
宾罩四扇长裙。有的上衣下摆和裤脚镶花边,还有的把花边镶在膝盖处,称“腰
镶”,脚,穿木底鞋或靴。发型就一般而言,婚者梳纂,未婚者辫一支长辫,插
钗花、珠花,戴耳环、手镯、戒指。中、贫之家,多穿手工土棉布,颜色浅蓝,
青或黑,中青年女子尚红、紫、绿或印花。有的因无钱染布,用槐花、石榴叶煮
染或以湾泥沤染,故黄灰不一。式样一般男袍女褂,皆右掩襟,大裆裤,扎腿,
男穿黑双脸鞋或浅鞋,女穿尖鞋或靴。冬季男子一般穿小棉袄或长袍,均扎包束
腰,头戴毡帽或三大扇帽。
1912年后,废清官服,男剪发辫,女倡天足。但民间服饰较长一段时间仍沿
清俗。20年代起,官绅中男着中山装,女穿旗袍者日多,质料细布、丝绸、呢不
一。劳动者男穿对襟褂,女穿掩襟衣,多粗布,宽裤脚扎腿,圆口鞋或浅鞋。
50年代,群众衣着质料一色细布。机关、厂矿人员有少数衣丝、绸者。老年
人,女穿大襟褂,男穿对襟褂,均大裆裤;中、青年男穿中山服、国防服、学生
服,冬季外罩小大衣、留分头,戴解放帽或三大扇帽,脚穿球鞋或高腰棉鞋;女
干部、工人多穿列宁服,剪齐耳短发。农村姑娘、少妇多穿蓝色或花格对襟上衣,
梳两条发辫,戴花发卡。穿大紫色或花宽腿裤,棉织袜,方口或圆口鞋。
60年代无大变化。70年代末,细棉布逐渐被涤纶、丝、毛织品代替。80年代,尚
美观,讲质料,样式各异:中、老年男一般穿中山装、国防服,女穿对襟上衣、
小∩裤。青年男子多着国防服、西装、学生服,少数穿“击剑服”、“港衫”、
筒裤,冬季,部分穿“面包服”、“羽绒服”,外罩大衣,戴“前进帽”或“三
大扇”,脚穿解放鞋、运动鞋,城区穿皮鞋或旅游鞋;女子,就一般讲,上衣穿
翻领或大翻领对襟褂,下着筒裤。冬季农村穿毛衣、棉衣者较普遍,城区则多穿
羽绒服,外出罩大衣或呢外套,脚穿半高根鞋、高腰棉鞋或皮靴。
饮食 群众历来以小麦、谷、豆、玉米、高粱为主食,南部习惯摊煎饼,北部多
吃窝头。改善生活,吃面条、水饺、蒸糕、馒头或擀饼。有的农历三、四月间,
以可食的叶、菜,用白面调和,油煎成小饼称“馅食”。五月,以黍米混枣做成
直径尺半、厚三寸的大糕,名之曰“刀切糕”。也有以黍米加枣包粽子。餐具多
陶质黑碗粗瓷碟盘。
1949年后,面食逐渐增加。到1956年左右,城区及孙娄、路山、五路一带,
单饼、煎饼成为主食,多数午餐有炒菜。
1978年后, 单饼、馒头作主食的地区占80%。餐具亦兴讲究,城区居民,多
有成套细瓷餐具,酒具,少数习用火锅;乡村一般通用白瓷碗,碟盘。
住房 清末到民国期间,士绅富户,多青砖瓦房,建筑配套。大门垒台阶高
三至五级,称“拔台子大门”,大门内两边各挂耳房一间,正面是影壁,上有砖
刻或书写的“福”、“寿”字。进二门,厅房面南,两边各有三开间的厢房。穿
过厅房是台屋,两厢建陪房,后院建楼。室内安置八仙桌、太师椅、条几、书案、
茶几、书橱。卧室有棕床或炕、壁多镶壁橱。长者住正房,晚辈住陪房,下人住
耳房。
黎民百姓, 宽裕户房多砖基, 冲街房基中多砌入一块刻有“泰山镇宅”或
“泰山石敢当”字样的石碑或砖刻。土坯墙白灰抹光,灰砖镶门镶窗,麦秸苫顶
或“罗汉檐”。北屋为正房,两端各挂一低于正房的单间房或草棚。东西陪房和
南屋要低于正房。院门多置于东南方,厨房、栏圈置西南角。长辈住正房,晚辈
住陪房。睡土炕,炕有烟道,通取暖火炉,以便冬季热炕。
贫穷户,多只建一栋正房,砖基,土坯墙草顶。三辈同居一室。室内陈设多
为矮桌小凳,睡土炕、炕有烟道通灶下,备冬季取暖。院门,栏圈位置与宽裕户
同。
1955年起,农村逐步实行“新村规划”,群众建房由村(队)委统一安排,大
小一致,规矩成排。其结构,60年代多乱石砌房基,砖镶玻璃门窗;80年代普遍
正房四开间,砖墙缸瓦顶,水泥抹平地面,有的中间出厦,称“锁皮厅”。院内
厨房、栏圈和院门各占一边。院门多建成小门楼式。其方位,有的沿旧俗,有的
因左右两家正房一端相连,故不统一。就东西路居北而言、东边户院门居东南,
西边户院门居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