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生育控制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198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article/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article/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晚婚晚育 1966年3月15日, 中共临淄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关于当前 计划生育工作意见》,要求男女青年实行晚婚晚育,将结婚年龄推迟至25岁左右。 节育 1957年培训计划生育宣传员3616人,印发宣传材料4000份。1958年开 始作结扎手术,男扎27人,女扎29人。全县共出售阴茎套23048个,阴道隔膜908 个,避孕药434瓶,配制避孕帽905个,放环82个。1966年在县三级干部会上,完 成结扎180例。1975年在敬仲公社完成女扎800例。至1985年,全区计划生育手术 (男女结扎、女放环、流产引产)队伍,已扩大到103人,分布区内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