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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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接生 建国前,妇女生孩子多靠民间产婆或自己家里人接生,难产、滞
产、会阴严重破裂,胎盘滞留、产后大流血等经常发生。严重威胁着产妇和婴儿
生命安全。 据资料记载,当时新生儿死亡率达20%左右;死于新生儿破伤风者占
总死亡数的30%。 建国后,推行了新法接生。1952年,县卫生院妇保组设妇产门
诊和产房。1953年,配合贯彻婚姻法宣传了新接生知识,并为农村培训新法接生
员58人。 1954年,农村新法接生员已达286人,全年新法接生910人,并为619名
孕妇作了产前检查。1955年,县妇幼保健站组织力量,深入农村,广泛宣传新法
接生的好处和知识, 培训新法接生员431人,建立农村接生站21处,基本达到了
村村有新法接生员。是年,新法接生2750人,产前检查1517人。1958年,全县农
村新法接生员达585人, 接生站37处,累计3年新法接生10998人,新法接生率达
68.2%。 1962年,县妇幼保健站对基层妇保组织进行了整顿,以公社为单位,组
建农村妇产院。1964年以后,辛店、皇城、淮阳、路山等公社卫生院先后设立产
房,其他公社卫生院也积极开展妇产门诊和出诊接生。1973年,新法接生率达77
%,入院分娩率占41%。1976年以后,各公社卫生院都建立了妇产科,入院分娩率
达91%(包括在农村卫生室接生数) ,新生儿死亡率2.2%。并对2161名孕妇实行了
系统管理;1985年,基本消灭了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死亡率为1.7%。同时,在
孕妇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了孕妇围产期管理。
妇女病防治 1956年起县妇幼保健站配合各级妇联组织在农村推行妇女四期
(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预防妇女病的发生。1960年,妇女患子
宫脱垂、宫颈炎、宫颈糜烂和月经病的人数增多。推广使用“山豆根散”、“宫
颈丸”、“铬酸钾”、“氯梅素粉”等药外治,疗效较好。1979年起,重点查治
“子宫脱垂”、“尿屡”两病。到1985年,累计检查妇女382952人次,查出患者
89552人。为85名“子宫脱垂”患者和2名“尿屡”患者作了手术治疗,对其他患
者,根据不同情况对症作了治疗。还为5499名40岁以上的妇女作了防癌涂片检查,
查出可疑患者396名,癌前变8名,初期宫颈癌9名,均采取了防治措施。

儿童保健 1956年,由卫生部门培训保育员。县妇联在农村试办农忙托儿所,
到1957年,培训保育员696人,建农忙托儿所311个。1958年,农忙托儿所达1126
个,临时入托儿童27567人。1972年,路山公社田旺大队办起了幼儿园。1978年,
全区幼儿园发展到230个,入园儿童1200余人;农忙托儿所200个,入所儿童5000
余人。 1983年,全区幼儿园计369个,入园儿童14660人,保育员442人。各托幼
组织都建立了卫生制度,实行科学育儿。是年秋,区妇幼保健站免费为全区12岁
以下的儿童服用了驱蛔虫药(应服47341人,实服43870人)。1979年,区卫生防疫
站为全区12岁以下儿童建立了免疫保健卡片。1981年,区妇幼保健站设儿童保健
门诊, 组织各有关医疗单位,为儿童查体,到1985年共查84462人次,查出患儿
32671人次,均及时给予治疗。同时,为306名病残儿童组织了会诊。1981年起,
妇幼保健站连续4年对全区儿童的营养状况进行普查对比,取得资料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