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教学与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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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清末, 小学教学方法沿用注入式, 教师口讲指画,学生死记硬背,
“读、讲、写、作”为主要形式。
民国时期,开始提倡启发式教学法,部分教师开始注意研究学生的领会能力,
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县立一小高年级即采用自学辅导式,并以问答式、讲
演式补充其不足。课前能写出较为完整的教案。但多数教师仍是授课无教案,旁
征博引,脱离学生实际。1930年以后,县教育科加强了教学管理。县立各小学低
年级多采用讨论式和问答式,高年级普遍采用自学辅导式。各科多有指定的课外
作业,如生活日记、读书札记、预习日记等。区、村立小学,也开始注意启发学
生主动学习。
抗日民主小学的教学,强调启发诱导和联系实际,注重课堂讲授和反复练习。
1946年,各乡村小学教学,提倡“教、学、做合一”。
新中国成立后,改革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理论联系实际的
教学方法。城关、高阳、淄东、辛店等完小,分别开展了国语、算术、自然学科
和复式教学的重点改革活动。改变了教师的家长制作风,废除体罚,实行民主教
学。1953年,全县小学系统学习推广苏联教学体系,同时采用“五级制记分法”。
使教学形成了一定规范,但也出现过教条主义的倾向。1958年,贯彻“教育为无
产阶级政治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教学强调联系实际。但由于劳动
过多,影响了文化知识的学习。1963年,贯彻《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实施以教
学为主的原则,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简称“双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盘否定了建国后十七年的教学工作,强调阶级斗争
是主课,以社会为课堂,实行“开门办学”,以现场教学代替课堂教学,教育质
量严重下降。
1976年后,教学重新贯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围绕抓好备课、改进课堂教学
两方面,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备课做到三备:备学生、备教材、备教法。课堂教
学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运用教学原则,启发学生思维,加强“双基”教学,发
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还加强了实验课教学,推行电化教学手段。在学习外地
经验的过程中,区教研室总结推广了“加强观察提高小学作文水平”,“重视语
言训练培养学生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解答应用题能力等方面的经验,促进了
教育质量的提高。
考试制度 清末及民国时期的普通小学学生考试,一般有月考、期考、学年
考试和毕业考试。仿效欧美及日本诸国学校考试制度,按甲、乙、丙、丁或优秀、
良好、及格、不及格等记录成绩。嗣后,遂确立了百分制记分法,按分数划分等
次,评定优劣。高级小学招生采用考试选拔制度,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择优
录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对在校学生的考试考查, 仍延用百分制记分法
(19541958年曾采用五级制记分法),闭卷考试,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评
定优劣。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除一年级新生只举行简单口试外,其他年级不拘
插班或升学均须经正式考试,及格者方得入学。
“文化大革命”期间,推行开卷考试,让学生看书去做。
1977年,恢复闭卷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