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精减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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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县成立了调整精减
领导小组,下设精减办公室,负责调整精减下放工作。
一、采取撤、并、转、缩、留的措施,对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等战线作了
调整。撤销了县办的耐火材料厂、焦厂和城关、辛店、齐陵、皇城、路山、淮阳、
敬仲等公社在辛店, 城关两处举办的七个钢铁厂。 将县钢铁厂转为五金工具厂
(后又撤销)。并对第二农业机械制造厂、第三农业机械修造厂等单位作了压缩。
全县“撤、并、转”的县办单位共19个。其中工业企业3个,文教卫生1个,财贸
系统11个, 行政机关4个,社办单位7个。从这些单位精减下放正式职工488人,
临时工1200余人。
二、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精减的对象范围:主要是1958年后来自农村
的新职工和新干部。1961年至1963年,全县共精减下放干部职工1669人,其中工
业684人,交通邮电50人,农林水气象114人,商业饮食335人,文教卫生254人,
财政金融9人,机关团体223人。
压缩城镇人口。主要是动员有条件还乡的职工家属还乡,城镇社办企业中和
手工业中1958年后来自农村的新人员。除少技术骨干外,一律动员回乡。城镇中
有条件回乡下乡的闲散人员和由农村迁入不久而又有回乡条件的城镇居民也动员
回乡。全县除调整城镇区划,减少非农业人口2237人外,动员还乡下乡的职工家
属和城镇人口2315人,共4552人。
减少吃商品粮的人口。除精减职工和动员家属与城镇人口还乡下乡外,主要
是压缩农村社办企事业中常年吃商品粮的人员,县社举办的中学学生口粮转回生
产队供应或带粮上学,对应吃机动粮的人员转为生产队供应等。全县共减少吃商
品粮的人员1464人。
三年来,全县共精减下放人员7685人,直接回到农业战线的5538人 (其中回
本县境内的3801人) ,外地下放回本县的2641人,全县农村共增劳动力6442人。
约占农村劳动力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