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清朝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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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县官称知县,由朝廷吏部任命。经朝考任职的谓正途;经捐纳、保举的
谓异途。 清朝临淄县署历经79任知县,其中进士14人,举人31人,贡、监生各7
人,学衔不清的20人。知县下设县丞、教谕、训导、主簿、巡检、典史、把总、
外委各1人。 知县为正七品;县丞、教谕、训导为正八品;主簿为正九品;其余
未入流。县署各房配有衙役(亦称吏员)数人,按其所分担的事务称门子、皂隶、
仵作、马快、民壮、狱卒、轿伞夫、库子、斗级、递铺、司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