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殡葬改革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198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article/5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article/5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人死后实行土葬,是临淄人民长期以来的殡葬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进行殡葬改革。在50年代主要是改革封建迷信 的殡葬习俗,倡导严肃简朴、节约办丧事。60年代,改革旧的殡葬制度,提倡开 追悼会和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集体公墓。70年代开始推行火葬,改革旧的丧葬制 度。1978年,全区423个大队,有412个大队实行火化,火化率占86.5%;有209个 大队平掉坟头7087个,扩大耕地面积近千亩。1985年,全区死亡2827人,其中火 葬者2211人, 火化率为78.2%,并建起骨灰堂53处。基本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新殡 葬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