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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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实行土葬,是临淄人民长期以来的殡葬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进行殡葬改革。在50年代主要是改革封建迷信
的殡葬习俗,倡导严肃简朴、节约办丧事。60年代,改革旧的殡葬制度,提倡开
追悼会和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集体公墓。70年代开始推行火葬,改革旧的丧葬制
度。1978年,全区423个大队,有412个大队实行火化,火化率占86.5%;有209个
大队平掉坟头7087个,扩大耕地面积近千亩。1985年,全区死亡2827人,其中火
葬者2211人, 火化率为78.2%,并建起骨灰堂53处。基本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新殡
葬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