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五保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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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对农村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和残病社员,由生产队实行保吃、保穿、
保住、保医、保葬(对孤儿保教),使其不低于一般群众生活水平。
集中供养 1958年,在“大跃进”中,村村举办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
但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大部解体,只剩城关公社社办敬老院一处,入院老人7人。
1964年也因农业生产体制下放而解散。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1983年又开始
举办敬老院,到1985年,全区已办敬老院19处,入院人数85人,其中乡镇办两处,
21人。 路山乡永合村敬老院,有房屋8间,入院老人5名,每年每人供应细粮530
斤,每人每月菜金7.5元,零花钱1.5元。两年一身棉衣,一双棉鞋,一顶帽子;
每年一身单衣,一双单鞋。医疗费实报实销。有专人做饭,过着幸福、安定的生
活。
分散供养 根据群众生活习惯和农村的经济状况,多数五保户为分散供养。
1983年统计,全区已供养五保户494户,567人。其供养方法有三:一是生活能自
理的有465户,537人。由村将供给物品送到户自己支配;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有
7户,8人,由村委会派专人照顾;三是由亲属供养的22户,22人。由村委会,赡
养人,五保户三方签订协议书,被保老人死后,其遗产归赡养人所有。
五保户的供给标准,因时因地而异。1983年以前,多是补助劳动工日,按生
产队平均工分分粮、分款、分菜和烧柴。也有少数生产队,按社员平均水平供给
口粮,按月发给零花钱。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为按一般群众的标准供
给口粮, 其中细粮占80%以上,供给烧柴和过冬取暖煤,医疗费由村委会报销,
并按月发给零花钱。南仇镇西村有分散供养的五保户7户7人。每人每年由集体供
给面粉450斤,零花钱180元,过冬取暖煤1吨,被褥两床,棉衣5年一套,单衣每
年两件,医疗费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