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旱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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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历来是本区的主要灾害。基本特点是:春旱年年有,间有夏旱、伏旱和
秋旱, 范围广,危害大。春旱多在3~5月,占总年份的71%,影响小麦返青、拔
节、 孕穗和贻误春播作物下种、发苗,约在17年中就有9年不能适时春播。夏旱
多发生在6月上旬至7月上旬, 约占总年份的65%,影响玉米、大豆播种,或者造
成秋禾垂叶、大豆烙脖。伏旱多在7月中旬至8月上旬,占总年份的41%,重伏旱4
至5年一遇, 对玉米造成“卡脖旱”。秋旱多发生在8月中旬至9月上旬,有时出
现在9月底10月初,约占总年份的29%,造成农作物早衰,减产和贻误秋耕、秋种。
从1785年(清乾隆五十年)至1985年的200年间,临淄出现特大旱灾3次,约70
年一遇; 大旱灾15次,约13年一遇;中旱29次,约7年左右一遇,特大旱、大旱
灾是全省或数县范围性的,而且多是连续干旱或旱涝交替出现,旱期长,灾情重。
据民国九年《临淄县志》载:1876至1878年 (清光绪二年至四年) ,连续大旱,
“临淄大饥,道相望,死者万计”。
建国后,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别是兴修水利发展井灌以来,大大
减轻了旱灾的威胁,达到一般旱灾不受影响,大旱之年损失少。如1977年春夏少
雨, 全区干旱,南部大旱,全年降雨仅占年均降雨量的63.4%,使20500亩作物
受灾严重。 但经群众全力抗旱, 仍取得了全区平均亩产742斤的好收成, 仅比
1976年每亩减产62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