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户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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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的户口管理,明清两代已有记载,官府为了抽壮丁、征收人头税,只记
丁口(成年人)。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全县有24400户,129309人。
民国时期,临淄县的户口管理实行保甲制度,即:一户为单位,户设户长;
十户为甲, 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1936年,全县343个村庄,编保甲
的村庄302个。
日伪统治时期,仍沿用保甲制,为进一步强化治安,侵占解放区,控制和压
榨广大人民,日伪警察所和汉奸中队,经常以查户口为名,搜捕共产党员和残害
人民。
1948年3月, 临淄解放后,县公安局先对城关、牛山、龙池三个区的户口进
行清查,搜索可疑的敌伪人员。1951年,人民政府逐村逐户进行了户口登记,建
立了户口册簿,规定了迁出、迁入、出生、死亡、婚嫁、收养等申报制度。
1956年4月,农村户口登记统计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公安部门。同年8月,县
公安局成立了户籍股, 在机关、 学校、企业内部也建立了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户口工作一度混乱。1978年之后,恢复建立健全了各项制
度,户口工作又走向正规。
1981年,临淄公安分局增设户籍科,加强了对户口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将辛
店地区居民户口纳入了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