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禁毒、禁赌、取缔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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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 清朝中叶,临淄始有种植罂粟者。1932年,商人在辛店武圣街 (现南
二路) 设立大烟馆,贩卖毒品。1941年,县独立营长王砚田叛变投敌后,在其盘
据地四区(现朱台、高阳一带)倡令农民种植毒品,种植罂粟之风一度在临淄蔓延,
高阳、 宁王等乡,种植者占总户数的70%以上,有的农民种到六亩之多。旧政府
虽也提倡禁毒,但由于官府腐败,始终未能根除。解放后,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毒
品之危害,发动群众禁烟肃毒,公安部门对染有吸毒恶习者进行登记教育,使其
自觉交出毒品毒具,教而不改者,没收毒品、毒具,依法处理。对贩毒牟利者,
予以严厉打击。县公安局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先后发现贩卖烟土的线索67条,抓
获来自济南、 即墨、博山、广饶、淄川等地贩卖烟土的不法分子8人,查获本县
倒卖烟土的49人。1950年种植罂粟基本根绝,吸毒恶习逐步清除。
1962年,临淄的贩毒活动有所抬头,个别外地不法商人也频繁来临淄活动。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破案,一年内挖出贩毒分子37人。1963年,县公安局与北京、
宁夏、内蒙古等地的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一举破获了两个重大贩毒团伙,依法逮
捕贩毒分子25人,缴获鸦片100余两,现金3000余元,皮毛衣物200余件,自行车
7辆,金首饰2件,手表4只及粮食、布疋等其他物资一宗。
禁赌 旧社会,临淄赌博成风,有打麻将、推牌九、斗纸牌、押宝、抽签、
掷骰子等十余种之多。不少人因参与赌博而误入歧途,弄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
更有甚者沦为盗贼,行凶抢劫,犯罪入狱。1936年,西关贾某因赌博将土地、房
屋全部输光,外流东北,直到解放后才返回原籍。旧时官府明禁暗纵,致使赌博
恶风长期泛滥。解放后,公安机关发布《通告》严厉禁止。轻者教育,重者处罚,
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者,依法惩处。同时,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各项健
康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挖根塞源,赌风渐绝。
1960年经济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农村的赌博活动又开始抬
头,先后在城关公社南马大队、西关二大队、葛家大队和金岭公社金南大队发现
赌博活动,均被派出所及时查获。
取缔娼妓 1933年,上海、天津的不法商人在辛店始设“逍乐乾”、“紫玉
亭”酒馆,令其女招待接客卖淫,当地个别妇女也因生活所迫,沦为明妓暗娼。
妓院集中于辛店交通巷内,有30人之多。解放后,公安机关发布取缔《通告》,
对所有妓女及时采取了教育、挽救、改造的措施,帮助她们安家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