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党纪检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4&A=3&rec=365&run=13

1951年, 中共临淄县委始建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4人,各区党委设纪律检
查委员。1956年4月,中共临淄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临淄县监察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监察委员会被冲击瘫痪。1978年12月成立中共临淄区委
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 1979年6月,建立中共临淄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编
制11人。 公社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1980年9月,在中共临淄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上,选举产生了中共临淄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委员9人,设书记1人、副书
记2人。1983年9月,中共临淄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临淄区纪律检查委员
会。1984年8月,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从1984年5月开
始,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一室三科。即办公室、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来信来访
科。编制共计20人。
1951~1956年初,中共临淄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实事求是的原
则,及时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1962年至1965年,县
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 为在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被错误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干部
519名进行了甄别平反,占被错误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干部数的99.6%。对尚未平反
纠正或平反纠正不彻底的,中共临淄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又于1979年按照中央四
十九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彻底平反纠正,在政治上恢复了这些同志的名誉。同时,
对广大党员进行了纪律教育。
1980年9月起, 纪检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协助区委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
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针对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检查纠正。
1980年重点检查了违犯规定,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和巧立名目侵吞国家、集体产品
的歪风;1981年重点检查纠正利用职权违犯政策规定,安插亲属就业,搞“假知
青”、“农转非”以及多占抢占住房的不正之风;1982年结合打击经济领域里的
犯罪活动,重点检查了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如乱发奖金实物和农村党员干部抢
占耕地建私房,乱砍滥伐树木等。二是平反、纠正冤假错案。首先对“文化大革
命”期间的324起党员案件进行了全面复议,经过复议,平反110起,纠正61起。
从1982年开始,又着手解决历史老案,截至1985年底,共受理历史老案82件,其
中已查结52件。三是接待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从1980年至1985年底,受理来信
来访1957件次,其中区纪委直接查处结案的353件。其余都及时作了批转或交办。
四是查处违纪案件。 自1980年至1985年底,全区共查处违纪案件356起,处理党
员199名。其中开除党籍的46人,给予其他处分的153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的36
人。 五是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自1982年1月至1985年
12月, 全区累计立案153起,共涉及358人,其中局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10人,
共产党员24人。 在处理结案中, 受党籍处分的28人,判刑的46人。共收缴赃款
(包括赃物折款)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