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基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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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放的各种基建贷款都要求专款专用,纳入年度信贷收支
计划,用于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方面的并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计划。更
新改造贷款并具备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各种基建贷款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
贷后检查。既注意开发新产品;又强调贷款经济效果。
1973年至1975年, 共放发各种基建贷款148.8万元,其中1973年区工业局贷
款26万元, 用于所属企业改造。1974年,省石油化学工业公司短期周转贷款100
万元。临淄造纸厂轻工贷款12万元。用于其他方面的贷款10.8万元。
1976年至1980年共发放基建贷款111.8万元。 其中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72万
元, 用于临淄冷藏厂200吨冷库建设;用于区建筑公司周转和技措贷款10万元,
用于其他的零星贷款29.8万元。
1981年至1982年,共发放各种贷款86万元。其中开办部门委托贷款30万元同
技措施贷款25万元,用于区色织布厂厂房建设和布机更新。用于城关供销社技措
贷款10万元,建设营业楼一幢;用于区造纸厂省财政“五小”贷款13万元。并开
办中央级信托贷款3万元,用于齐陵电影院建设。用于其他方面的贷款5万元。

1983年发放各种贷款108.5万元。 其中,用于住宅经营公司贷款15万元,进
行商品房建设。信托投资公司发放信托贷款88万元,主要用于区色织布厂56万元,
新购布机68台。 用于其他方面贷款32万元。中央信托贷款新增5.5万元,用于梧
台影院建设。
1984年发放各种贷款431万元。 其中,用于王庄煤矿基本建设贷款60万元;
用于商品房建设和建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47万元;用于区建材公司所属企业更新
改造贷款9.5万元。地方信托贷款发放314.5万元。其中用于乡镇建安企业孙娄、
齐陵等7个单位贷款78万元; 用于孙娄、皇城水利建筑构件以及边河白马关石矿
等建材企业贷款68万元;用于区经济开发公司贷款91万元;用于临淄糖果厂13万
元;用于敬仲农贸市场建设20万元;用于区菸草公司边河、王寨收购点建设28万
元;用于其他方面16.5万元。
1985年发放各种贷款863.2万元。 用于王庄煤矿基建贷款31.9万元,乡镇级
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61万元。用于孙娄构件厂临时周转贷款40万元;地方财政
委托贷款269.5万元, 其中淄博塑料五厂进口设备配套贷款30万元,临淄微珠塑
料厂55万元;齐都镇农贸市场贷款20万元,区色织布厂新增宽幅布机50台贷款55
万元,王庄煤矿贷款50万元用于矿建。区经济开发公司贷款40万元。区外贸冷藏
厂改造贷款8万元,区食品厂等商业网点建设贷款9.5万元,用于其他方面的贷款
30万元。 地方信托贷款发放460.8万元,其中用于皇城、永流、敬仲、齐陵、路
山等9个乡镇级施工企业单位贷款88万元;用于发展建材生产贷款120万元。其中
有临淄水泥制品厂50万元,东孙砖厂20万元,齐陵玻璃纤维厂15万元,区建材公
司周转贷款30万元, 辛店预制件厂5万元,用于生产企业技术改造68.5万元,区
色织布厂50台布机增加贷款25万元。北羊羽绒厂17万元,区磷肥厂10万元。其他
方面贷款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