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国家投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4&A=3&rec=353&run=13

1950年至1960年,因本县无工矿企业建设计划,故无建设银行之建置。1961
年至1964年基本建设拨款由益都县建行经办。1965年基建拨款由中国农业银行临
淄支行经办。1966年至1972年基建拨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区办事处经办。
1973年1月, 临淄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辛店办事处,专业经办基本建
设投资。 至1975年,共经办国家基建投资27256万元。主要用于齐鲁石化公司炼
油厂、第一化肥厂、橡胶厂、第二化肥厂以及辛店发电厂的建设。这个期间基本
建设投资管理的方针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促进发挥投资效果。坚持“四按”
原则,即:“按基建计划、基建程序、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进度”拨款。控制基
本建设规模,不得改变基建内容。严禁计划外工程。对国家拨入的各项基建资金
和部门单位自筹资金实行分渠道按用途管理。1976年至1980年,共经办国家基建
拨款29039万元, 主要用于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第二化肥厂和辛店发电厂的第
二期工程和第一期扫尾工程,以及齐鲁石化公司泰安油库和三十万吨乙烯工程开
工投资。这个期间的基建投资管理,除坚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和坚持“四按”原
则外,深入开展清理建筑市场,深挖潜、保重点、促投产,压缩在建工程和储备
资金;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拨款监督,促进发挥投资效果。1981年至1985年,
对基建投资管理,主要是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对外开放
对内搞活的经济建设方针。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管好用好基建资金,突出搞好
投资经济效益。 这个期间,经办国家基建投资43954万元,主要用于三十万吨乙
烯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