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春,北海银行渤海分行第三办事处派贷款员驻临淄,负责向贫苦农民
发放和清收生产、生活贷款。5月,建立北海银行临淄县贷款所。1948年2月,银
行贷款所与县财政金库合并, 改称北海银行临淄办事处。1949年11月1日,北海
银行临淄办事处改称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县支行,隶属淄博专区中心支行,编制23
人。 1953年5月,改属中国人民银行昌潍专区中心支行。1958年10月,临淄、益
都二县合并, 撤销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县支行。至1962年1月,临淄、益都分治。
又恢复原称。1967年10月,县支行由西关迁移辛店。
1970年1月, 县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临淄区办事处,隶属淄博市支
行。 1971年5月,区财政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区办事处合并,称临淄区财
政金融局。 同年12月,撤销财政金融局,仍恢复以前之建制。1984年5月,撤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临淄区办事处。其业务划归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临淄区办事
处。
第二辑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临淄区支行
1946年春,北海银行渤海分行第三办事处派贷款员驻临淄,负责向贫苦农民
发放和清收生产、生活贷款。5月,建立北海银行临淄县贷款所。1948年2月,银
行贷款所与县财政金库合并, 改称北海银行临淄办事处。1949年11月1日,北海
银行临淄办事处改称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县支行,隶属淄博专区中心支行,编制23
人。 1953年5月,改属中国人民银行昌潍专区中心支行。1958年10月,临淄、益
都二县合并, 撤销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县支行。至1962年1月,临淄、益都分治。
又恢复原称。1967年10月,县支行由西关迁移辛店。
1970年1月, 县支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临淄区办事处,隶属淄博市支
行。 1971年5月,区财政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区办事处合并,称临淄区财
政金融局。 同年12月,撤销财政金融局,仍恢复以前之建制。1984年5月,撤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临淄区办事处。其业务划归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临淄区办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