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国家统购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4&A=3&rec=304&run=13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
议”,规定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简称统购)的政策;对城市人民和
农村缺粮农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销) 的政策。中共临淄县委于11月5日发
出通知, 定于11月6日起,在全县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是年,昌潍专署分配给临
淄的粮食统购任务为1200万斤。
1955年,粮食统购统销实行“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依据常年总产
临淄全年粮食征购任务为3993万斤。 规定全年每人口粮365斤。饲料粮:每头牛
160斤, 骡马每头300斤,种母畜每头600斤,猪每头120斤,种母猪每头200斤,
羊每只3斤。 1957年, 临淄全年粮食征购任务调为3940万斤。 1958年,又调为
3500万斤。但却又盲目增收储备粮2178万斤。两项共计5678万斤,占全年粮食总
产量的39%。 由此,造成农村口粮、种子、饲料粮严重不足现象。诸多政策上的
失误,使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1960年,全县粮食总产8488万斤,比1956年减产
7164万斤。1961年,粮食产量继续下降,总产仅达7446万斤。粮食征购任务仅完
成1615万斤。1965年10月,按照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稳定农民负担,下苦功
夫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意见”,临淄的粮食征购任务调为2900万斤,1968年又
调为3000万斤。1969年,从张店区、淄川区划入临淄五个公社,粮食征购任务相
应地增为3670万斤。1971年,粮食征购任务为3855万斤。粮食征购任务完成后,
实行超购加价奖励的政策。1975年超购粮食3763万斤,1978年达5581万斤。1979
年, 全区共征购粮食11468万斤,其中超购粮7758万斤。出现了不少积极交售超
购粮支援国家建设的先进生产大队。每人平均交售粮食3000斤的大队有淮阳公社
魏家大队、刘百户大队和孙娄公社的刘家大队。每人平均交售粮食400700斤的有
98个生产大队。超购粮食加价奖励的政策执行到1984年。
1985年,国家取消粮食统购政策,实行合同定购。临淄区全年合同定购任务
为7500万斤。其中齐都镇855万斤,辛店镇136万斤,齐陵镇370万斤,皇城乡704
万斤,北羊乡540万斤,敬仲镇975万斤,朱台乡833万斤,高阳乡541万斤,路山
乡515万斤,召口乡302万斤,梧台乡825万斤,孙娄乡505万斤,永流乡245万斤,
金岭镇35万斤,大武乡70万斤,边河乡30万斤,南仇镇20万斤。

19531985年实际完成粮油征购数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