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计量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198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article/29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3/article/29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由临淄县工商科负责度量衡管理工作。1956年县工商科改称县商业局, 代行计量管理工作。 1962年设立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各公社皆设交易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临 淄县划归淄博市后,计量业务由淄博市标准计量局管理,行政管理归区工商行政 管理局。 1980年4月,临淄设立计量管理所。设所长1人,检定员4人,会计、保管各1 人, 学员3人。山东省计量局《关于启用1981年计量器具检定印的通知》中规定 临淄区标准计量管理所代号为:|I 02|。 1958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 ,规定以“10进10退” 的计量制度,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市制原定16两为1斤者一律改为10两为1斤。 1960年3月至8月,按《命令》精神,共更换旧木杆秤5000杆。供销社和集市场上 皆设立公用标准秤、 尺、 量器;并以重量计算取代了旧的升、斗、撇的计量。 1979年8、9月间在全区所有医院和医药经营单位更换戥秤,实行公制。 1981年1月, 临淄区计量管理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辛店供销社和区贸易 货栈等四个单位购入的1900余支不符合标准的弹簧秤责令封存,不准销售。1983 年区计量管理所对全区的衡器进行造册登记,建卡立档。计台案秤5000台,地中 衡55台,分析天平30架,架盎天平100架,压力表1400余支,10两木杆秤2万多支。 自1980年至1985年共收计量检修费1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