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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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煤炭、石油,由私商经营,多集中在辛店附近。炭业较早的有辛
店老义成炭栈,1904年开办。1933年,辛店有专营和兼营炭业的30余户,年经营
1.2万吨。 1938年, 辛店有较大炭栈5户,从业人员32人,年经营额5.25万元。
1934年,辛店的石油商号有:文记号、广顺号、长源公司、裕兴东号等。年销煤
油2.5万斤。

物资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建国后,国家设专营物资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1951年,国家经
营煤炭1.38万吨, 占全县销售量的90%。1954年,先后在高阳区、苇河区、五路
区供销合作社设煤炭销售点,负责对农村的煤炭供应。1956年,各基层供销社,
开始经营煤油。1962年,临淄县煤建公司开始承担石油批发业务,经营品种除煤
油外,还扩大到汽油、柴油及其他石油产品。1964年,临淄县物资局成立,开始
专营物资的计划、调拨和供应。其所供物资分为统配、部管和地方材料三大类。
从上到下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供应范围,
开始以区属厂矿企业为主。1980年后,逐步扩大到乡镇企业和从事工副业生产的
专业户、重点户及经济联合体。供应品种也由煤炭、石油、钢材、木材、建筑材
料扩大到机电设备、轻工、化工和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