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出口商品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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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出口商品,多系农副土特产品。除部分加工品外,主要是基层供销社代
办收购业务。1965年,辛店外贸接货组成立后,只负责接收、转运和结算,收购
业务仍由基层供销社的采购站承担。1971年,代购单位有辛店、孙娄、齐陵、皇
城、城关、敬仲、淮阳、路山采购站和益都县的朱崖、台头、杨集采购站。1981
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实行多渠道经营,出口产品由委托供销社代购逐步改
为外贸部门直接收购。

19711985年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表 单位:万元

收购出口农副产品, 一般采取奖售办法。如每只肉食兔奖售布票2尺,每吨
肉食鸡奖售粮食2吨等。后改为奖售化肥。1973年,全区发放肉食鸡奖售粮达152
吨。1979年以前,全区肉食兔的收购出口量,一直居全市首位。1980年至1982年,
主要发展出口农副产品专业户和重点户,两年共发放无息贷款1.87万元,扶持资
金6万元,试验费1.75万元,提供进口化肥23吨。1982年,全区养兔重点户25256
户。家兔存养量达45万只,第一次实现了人均一只兔的要求。1985年,实行与养
兔重点户签定合同的办法,每户留种兔5只,年交售兔100只以上者,每只种兔补
助款1.5元,收购时高于一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