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私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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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商业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故城就已成为列国名都。汉代、
被称为“东方最大的商业都会”。公元311年(西晋怀帝永嘉五年) ,治所东迁广
固,商业都会地位日渐衰落。
清末,临淄商业以摊商小贩为主,座商仅50余家,多集中于城里,西关、辛
店、 铜林、 金岭镇等地, 从业人员150人,资本110800元 (银元) ,年营业额
446900元(银元)。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胶济铁路通车后,改变了过去由小清
河至广饶转运临淄西关分销商品的路线,西关的商业渐衰。
民国初期,城里、西关商业最为繁盛。1928年,县城既遭匪劫,复遇变乱,
商户稍有资财者多迁至辛店,更因辛店交通方便,利于物资交流,辛店商业继兴,
并逐步成为全县的商业中心。1933年,全县有座商250余家。其中城里、西关120
余家,以杂货、饭菜、药业、屠宰业居多。马车店、酱园、浴池、理发、照相业
次之。从业人员448人,资本246670元(银元) ,年营业额751640元(银元)。辛店
80余家,以菸业、饭菜业、杂货业、客栈业、炭业居多,其他行业次之。从业人
员411人,资本146750元(银元) ,年营业额751700元(银元)。每年收菸季节,菸
商云集, 多达160余家。其中,中外大商号13家。金岭镇56家,以杂货业居多,
饭菜业、炭业、药业次之。1938年,日军侵占临淄后,大部商号关闭停业。加之
日伪苛捐杂税,敲诈勒索,至1945年留存者多系小商小贩,以小本经营为主,时
卖时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保护私营商业的同时,
积极发展国营商业。 全县商业日趋繁荣。1951年,私营座商有961户,从业人员
1275人,资本136280元,年营业额2184212元。小商小贩363户,从业人员578人。
半农半商者457户,从业人员578人。1953年后,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开始实行“利
用、 限制、 改造”的政策,逐步引导走组织起来的道路,私营商业逐渐减少。
1954年9月, 国家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后,首先对89户私营棉布商进行改
造和安排,其中转为农业的58户,改为经销的31户(内有21户转为经销百货)。尔
后, 又展开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798户私营商业,转为国营和合作社的
有220户,246人;组成合作店(组) 的94户,114人;改为经销代销的184户,201
人;转为农业的179户,211人;继续个体经营的仅121户,127人 (内有归国营商
业管理的44户,50人) 。至1956年底,除合作理发店和个体商业户外,其余均转
为国营商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商业遍及城乡。1979年,全区有个体商业户
853户。1985年发展到9216户,11589人。其中以饮食服务业最多。1979年,全区
有个体饮食服务业14户,15人。1985年发展到519户,5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