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民国县政府设合作社指导所。1939年,设县合作社联合会。1947年,
国民党临淄县政府设供销合作社指导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临淄县人民政府设合作推进社。1950年改称临淄县
合作总社。 1951年5月,在西关吴家胡同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合作总社改称
合作社联合社。 同年11月,更名为临淄县供销合作社。1956年7月,成立临淄县
农产品采购局,将供销社所辖的黄菸、棉麻、畜产品等收购业务及人员交该局领
导。1957年1月,撤销农产品采购局,业务仍交回县供销社。同年5月,县供销社
并入商业局。 1958年10月, 临淄与益都县合并,称益都县商业局辛店办事处。
1962年1月,恢复临淄县建制后,称临淄县供销合作社。1970年1月,临淄县改为
市辖区,称淄博市临淄区供销合作社。同年3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75年9月,
区供销社与商业局分设, 仍称临淄区供销合作社。1984年4月,改称临淄区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到1985年底,区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内设办公室、财务会计、计
划统计、基层工作、业务物价、政工、副业生产及安全保卫科。全区供销社系统
共有干部职工1662人。
第二辑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33年,民国县政府设合作社指导所。1939年,设县合作社联合会。1947年,
国民党临淄县政府设供销合作社指导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临淄县人民政府设合作推进社。1950年改称临淄县
合作总社。 1951年5月,在西关吴家胡同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合作总社改称
合作社联合社。 同年11月,更名为临淄县供销合作社。1956年7月,成立临淄县
农产品采购局,将供销社所辖的黄菸、棉麻、畜产品等收购业务及人员交该局领
导。1957年1月,撤销农产品采购局,业务仍交回县供销社。同年5月,县供销社
并入商业局。 1958年10月, 临淄与益都县合并,称益都县商业局辛店办事处。
1962年1月,恢复临淄县建制后,称临淄县供销合作社。1970年1月,临淄县改为
市辖区,称淄博市临淄区供销合作社。同年3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75年9月,
区供销社与商业局分设, 仍称临淄区供销合作社。1984年4月,改称临淄区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到1985年底,区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内设办公室、财务会计、计
划统计、基层工作、业务物价、政工、副业生产及安全保卫科。全区供销社系统
共有干部职工16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