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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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尘监测 1984年12月开始,先后在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辛店公园、临
淄供电所、临淄县城分设降尘监测点。1985年共进行五次测定,年降尘量平均值
为19.58吨/平方公里·月。超过市定标准的0.66倍,齐鲁石化公司监测点最高,
年平均值为24.56吨/平方公里·月,超标1.08倍;辛店公园点最低,年平均值为
15.98吨/平方公里·月,超标0.36倍。
噪声监测 自1985年第四季度起,辛店城区的城市环境噪声列入常规监测。
当年12月下旬,在闹市区(百货大楼前)的全日等效声级为66.35分贝(A),超过国
家规定标准6.35分贝(A) ;辛四路与辛四街交叉路口,在车流量245辆/时的情况
下,全日等效声级为72.14分贝(A),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14分贝(A)。
烟尘浓黑度监测 1984年12月,对辛店城区锅炉排烟状况进行了普查,发现
多数锅炉排烟浓黑度超过林格曼一级。1985年,为创无黑烟城区建设,返回环保
补助费5426.4元,帮助区政府、区招待所、辛店浴池、辛店旅社、辛店汽车站饭
店等单位对锅炉进行消烟除尘改造。12月底监测,多数锅炉排烟浓黑度已达林格
曼一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