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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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 1948年以前,民房宅基私有,房舍结构、布局沿袭旧俗,一般户
建材成份多土木结构,每人占有住房面积约七平方米左右。少数富裕户建房取青
砖墙体,小青瓦盖顶,房门为木质封闭式,前窗木棂,多不开后窗。
建国初期,无大变化。1954年后,土地逐步实现集体经营,宅基开始统一规
划,建筑结构亦逐渐升格。到1965年左右,民房多采用方石砌墙基,高一米,上
垒土坯,青砖镶门镶窗,窗口较前放大,三开间。房顶用麦秸苫盖,或麦秸下按
两行瓦檐,称“罗汉檐”,亦有全盖瓦顶者。1977年以后,民房兴四开间式。多
采用水泥做成花石为基,上砌机制红砖,大方格玻璃门窗,屋架仍木质居多,亦
有钢筋焊制梁杈,水泥预制檩条的,红瓦顶,檐高三米以上。进深一般五米,间
宽三米五左右,地面砖铺或水泥抹平。每人占有住房面积平均在20平方米左右。
公共建筑 建国前,村中公共建筑有庙宇、祠堂、学校、碾屋、水井等。建
国后,多数村庄新建了村政办公室、学校、会议室、场院。1965年后,又逐渐增
加了灌溉机井,饮用水塔,变压器房、仓库、医务室、代销、经销店等。有的还
建立了青年之家、图书馆、俱乐部、幼儿园。村内街道,干道一般宽10~12米,
一般街道宽6~8米,小巷宽4~6米。
生产建筑 建国前,少数村庄有油坊、花边坊、织布坊、印染坊等,均系个
人经营。建国后,生产厂、坊多由队(村)集体经营。一般村庄都建立了养猪场、
修配组、机磨房;部分村庄建立了油坊、豆腐坊等;个别村庄建立了建材厂、机
耕组、砖瓦石灰窑。1980年后,这些集体经营的厂、坊先后承包给了个人,有的
改成个人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