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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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4年,区人民法院以建设“平安临淄”为目标,大力加强各项审判工
作,审判和执行工作均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6298件,审(执)
结5599件, 结案标的额358亿元,审限内结案率100%。司法改革坚持“司法亲
民、便民、利民”三大原则,45条便民措施得到具体落实。认真开展了争创“五
好”政法单位、“规范化管理年”“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以创建“三型”
(学习型、服务型、现代型,下同)“六无”(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
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下同)法院和“五化”(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
装备现代化,下同)法庭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干警队伍整
体水平显著提高。年内,区人民法院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思想宣传优秀
单位,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规范化管理年先进法院。

【刑事审判】是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0件840人,审结419件711人。其中,
审结杀人、放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108件170人,审结抢劫、盗窃等严重危
害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性犯罪案130件226人,审结诈骗、侵占、贪污、行贿受贿等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职务犯罪案件46件, 判处犯罪分子73人,挽回经济损失559
57万元。 在判决的刑事犯罪分子中,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1人,占128%。
审结其他各类刑事犯罪135件242人。 1月15日,召开公判大会,对盗窃犯、收购
销售赃物犯等5案12人进行了公判,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
宣判大会现场(区法院提供)

【民商事审判】 是年, 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412件,审结3242件,审限内结案率
100%。其中,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993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5
件, 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57件,化解了民事纠纷。依法审结买卖、借款、合
同等商事案件1228件, 其中,审结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纠纷案件186件,准确慎重
认定国有企业改制合同效力,妥善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的不良贷款,保护了公平、
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保障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审
结企业破产案件4件,涉及职工275人,处理债务总额3238万元,审理破产案件的
经验在全市法院系统得到推广。在民商事审判中,认真学习“枫桥经验”,贯彻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多调少判”原则,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化解矛
盾。是年,共调解结案2047件,调结率占6314%,撤诉结案511件,撤诉结案率
占157%。

【行政审判】是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6件,审结121件,审限内结案率
100%。 其中,不服土地管理55件,不服城建管理17件,不服公安管理4件,不服
工商行政管理17件,其他不服管理28件。经审理,共判决撤销、变更及重新做出
具体行政行为46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组织所作具体行政行为35件。审理中,
被告主动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和原告主动撤回起诉的40件。共受
理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205件, 执结177件,执限内执结率100%,执结标的额420
万元。

【执行工作】继续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在坚持推行“阳光执行”的同时,建立了
过付权管理制度、 债权凭证发放制度及异地执行案件审批制度。6月,组织22名
执行干警、 5台警车,兵分3路,开展了“鲁、豫、苏、浙、沪”5省市执行积案
清理活动, 历时20天,总行程2万余公里,执行案件48件,执结30件,执行到位
款273万元。 并加大执行力度,清理和执结了某纺织有限公司与职工劳资纠纷等
一批人们关注、 社会影响大的大案、 要案。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1683件,执结
1269件,执结标的额15亿元,执限内执结率100%,执行积案明显下降。年终,
在市院组织的执行工作年度考核评比中列全市第一。

【审判监督】年内,坚持以《临淄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操作规程》为准则,
对全院所有审(执)结的案件逐一进行质量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5599件,对评
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归纳梳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将评查结果及扣减
分情况通报全院。并制定实施了《临淄区人民法院关于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
逐案分析通报实施办法》,规范了案件质量监控的责任追究。是年,共受理各类
再审案件28件(含旧存9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14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7件,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1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3件,院长发现判决有误提起再审3件。
共审结16件, 其中,改判6件,维持原判决6件,各占结案总数的375%,撤诉3
件,占结案总数的1875%,调解结案1件,占结案总数的625%。

【立案】积极探索并实施网上远程立案、巡回立案、预约立案、节假日办案等各
种立案方式,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网上远程立案5件,比上年增加2件。在
立案大厅配有导诉员,主动为群众进行诉讼引导,设有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看
板,向社会公布了热线电话和网址,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开辟了
休息区,配有饮水机、阅报栏、复印机,落实了45条便民措施的有关内容。

【信访工作】是年,新建立起《信访月通报制度》《信访工作奖惩制度》《信访
工作规程》《关于赴省进京上访人员专项治理预案》和院长督办信访案件及院长
首次接访负责制等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流程管理。积极参与区委组织领导的信
访综合治理活动,努力做好法律宣传和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
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首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和国庆节期间,稳妥处理了部分群
体性事件。同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处理每件涉诉案件。是年,建立
来访档案64件, 排查上访来访共计112人次,处理申诉案件10件。其中,提起再
审2件,驳回再审申请8件。

【司法改革】 贯彻“司法为民”原则,继续深化司法改革。2月,改立案庭庭前
调解室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又称庭前调解庭),坚持实行普通程
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即结等快捷诉讼方式,对事实清、责任明的案
件一步到位,直接进行调解,用当事人易于接受的方法和语言,在最短时间内平
衡利益、尽快结案。全年审理民事案件432件,其中调解和撤诉398件,调结、撤
诉率占结案总数的92%,平均办案周期186天。4月和8月,先后在边河乡、凤凰
镇分别建立起巡回法庭,由民事审判第三庭每周定期前往各处进行一次接访、受
案、指导、普法等工作。巡回法庭从成立至年底,共收案62件,全部在20天内处
结。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年
内, 先后改执行费执前预交为执后补交,为108案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
3057万元。

【装备建设】 投入资金700万元,进行“国家一级法院”和“五化法庭”达标建
设。院机关增加办公用房1500平方米,重新装修了机关办公楼、审委会等会议室
及信访室、接待室,办公区实现了绿化、美化、亮化和办公、审判、生活三区分
离。改、扩建了孙娄和辛店两处法庭。全院3处法庭建筑面积均达到1500平方米,
都设有功能完备的大、中、小审判庭,年底,在省法院组织的“五化法庭”建设
考核验收中,均作为首批“五化法庭”达标单位通过考核验收,其中辛店人民法
庭被省高院表彰为“争创‘五化法庭’ 先进集体”。投资200万元,新购置汽车
10辆,截至年底,全院共有大小车辆38辆。投资2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
设,实现了内外网分开,确保网络数据安全,新建起能直接登陆国际互联网的网
络中心,能在网上讨论案件的审委会网络系统,能监控全院有关情况的数字化监
控室,各法庭均安装上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了法庭与院机关的联网,开通了局域
网、电子公文传输、案件质量电子评查等“无纸化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跻身
于全省法院一流行列。

【队伍建设】 是年, 区人民法院补入干警11人。截至年底,全院共有在岗干警
138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36人,占总人数的9855%。具有法学学
士学位的24人,占总人数的1739%,具有法官资格的73人,占总人数的529%。
干警轮岗26人,并调整充实和提拔中层正副职负责人19人。年内,继续开展“创
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对干警队伍坚持思想政治导向、把握职业道德导向、突出
法学理论导向、注重业务技能导向。认真落实法官惩戒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办法、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等纪律。先后制定实行了《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
权监督的意见》《法官业绩考评》和《关于实行谈话和诫勉制度的有关规定》等
制度, 提高了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年内,全院有6个集体和32人次受到省
级表彰,有12个集体和42人次受到市级表彰。(王爱明康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