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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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基层信访工作】实行乡镇、街道信访干部每月例会制度,每月听取信访工
作汇报,排查不安定因素,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同时以会代训,学习信访业务知
识,增强全区信访干部接访处访的能力。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临淄区信访工作奖惩规定》《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办法》,对年度
考核前5名的乡镇、街道、前5名区直部门,由区委、区政府授予信访工作红旗单
位称号。对因工作不力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视情给予通报批评、
重点管理、直至对党政主要领导人进行组织处理。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用电话、信函、行文、上门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重要信访案件、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信访疑难案
件进行督查督办, 加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年内,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2件
次,同比上升7%。其中,办理群众来信207件,同比上升6%;接待群众来访215起
2599人次,同比分别上升12%和44%,立案查处率和处结率均达到100%。

【强化基层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排查调处网络,
落实专人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上报,及时掌控信访动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逐
级实行月、周、日排查制度,坚持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分析,各乡镇、街道坚持
每天一排查,每周一调度,形成了反应敏捷、传递迅速、处置及时的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机制。

【健全问题调处机制】 年初,对全区排查出的16起集体访未结案件、6个易发集
体访不安定因素,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定包案领导、定责
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的办法,层层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影响较大
的集体上访未结案件、易发集体上访不安定因素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包案。包案
领导对所包案件一包到底,直至结案、息诉罢访为止。同时,实行了到省、进京
值班制度,及时跟踪,妥善处置。(王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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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工作·

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区人大提供)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
署和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对全委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等区委重要会议所部署
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立项,对各单位初步贯彻落实情况在《临淄督查》上进行通
报。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新技术
产业发展、市容整治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共刊发《临淄督查》24期。坚持
积极主动地向市委报告工作。每季度按时上报全区工作完成情况,全年共编发上
报《督查专报》30期,市委督查室采用13篇,列全市各区县之首。
对领导的批示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查办。全年办理各级
领导批示件265件次,是2003年的3倍多,其中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件62件,区委主
要领导批示件161件,办结率达到95%。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7件,均已
按要求办理完毕。服务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全年共服务书记办公会38次,
常委会35次,共整理记录近20万字,编发《区委常委会议纪要》35期,对常委会
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了跟踪督查,征编了《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贯彻
落实情况专报》4期。(王安东唐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