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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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4年,继续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
全区新增就业再就业11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职工321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控制在38%。 对各种劳动违法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继续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
作,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减少和预防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新批社会力量办学
机构6家, 对已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完成了职业技能鉴定
978人。其中,初级831人,中级147人。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中,认真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
报缴费的审查、稽核职责,重点抓了临时工、城镇集体企业、街居及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新参保工作。净增参保人数3394人,净增缴费人数1668人,分别完成
年计划的1211%、 1385%。 全区参保缴费人数达35万人,养老保险费征缴
7879万元, 完成年计划的1026%,收缴率972%。有6400名离退休人员实行了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发放金额4935万元。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建立
固定催缴制度,及时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确
保收缴率在99%以上。 共收缴养老保险费4400万元, 完成年任务的122%。 支出
414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在农村,及时将农保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
乡镇、街道,主动上门服务,新增参保人数3744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174万元,
完成年任务的109%。为2315人发放养老金170万元。
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使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机关事业参保单位
252家,144万人。企业参保单位184家,264万人。共筹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医
疗保险金4366万元,支付3100万元。投资60多万元建成了全区微机网络化管理系
统,实现了住院费用网上结算,实行医疗保险IC卡就诊制度。在贯彻落实失业、
工伤、生育保险条例的工作中,强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加强对参
保单位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用工人数和缴费基数,杜绝瞒报少报现象,
确保各项保险费足额缴纳到位。严格把关进入失业程序。全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26万人, 征收失业保险费662万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188人次,发放失业保
险金615万元。 收缴工伤保险费20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56%,支付工伤保险
待遇170万元。

【就业再就业工作】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
档案托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保等“一站式”优质服务。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
政策,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放宽政
策享受范围,降低再就业门槛。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
各类特色的再就业培训。为“4050”人员和双下岗人员建岗、创岗、找岗、转岗,
使430名“4050” 人员重新就业。输出农村劳动力3738人,输入农村劳动力2980
人。 免费再就业培训1580人。为2674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为139家符合享受四
项补贴的企业申请了补贴。 有1752名下岗失业职工享受保险补贴234万元。劳服
企业完成经营额4990万元,从业人员达1935人。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年内,共鉴证劳动合同122万份,办理终止、解除劳
动合同手续3971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8起,共结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7起。
依法对205家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年检,不合格单位57家,合格率71%。开展
了以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职业中介、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等为主要内容的维
权大检查。 共补缴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3900份,补办用工手续760
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宗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