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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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区民政系统按照区委区政府“一个定位、四个坚持”总体要求,以建设现代大
爱民政为目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圆满
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区民政局在全市民政系统表彰大会上获得优秀等次。

【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 是年,在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合力救助帮扶 增进民生福祉”行
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全年受理社会救助类工单189例,群众满意度100%。会同区人社、工商、房
管等部门单位,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全区核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对象65人。城
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设定低保边缘家庭最低救助标准为1000元,全年为
1284名救助对象发放大病救助金514.8万元;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35元,全年发放城乡低
保金及各类补贴987.66万元。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900元。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
度,年内为11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0.6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人次。拨付中央和省市区冬春救
助资金38万元,救助受灾群众4220人。闻韶街道天齐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稷下街道淄
江社区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实现应保尽保。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是年,完成了2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9个农村幸福院建设目标任务,公建
民营的大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淄江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良好。开通居家养老服务信
息平台,制定养老机构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对养老机构每月一查,每季度全面检查,全年查处需整改
的问题141条, 已整改到位86条。 全区693名“五保” 对象全部集中供养,供养标准由4300元提高到
5900元。再次扩建区养老中心第二康复养老院,养老床位增至450张,入住率100%。10月,在全区开
展以“倡树敬老家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尊老敬老意识。
“银龄安康工程”扎实推进,适龄人口参保率100%。为1400余名90至99岁、28名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高
龄津贴102万元。

【双拥优抚安置和烈士褒扬工作】 是年,协调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等33家单位与驻军部队结成双
拥共建单位,开展文化进军营、双拥共建促党建等系列双拥活动。投入资金120余万元,为1252名重
点优抚对象缴纳城镇居民医疗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障金。为256名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办理落户和
档案转交手续。为5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免费查体。组织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为烈属、军
属、残疾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印发《英烈颂》书籍3000册。完成全省优抚管理信息系统优抚对象照
片采集上传及数据核查工作。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涉军稳定工作,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
经济补助金、自谋职业金520余万元。经区政府批准,公布了4处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其中,位于辛店
街道毛托村的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第十二中队纪念碑被批准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投资480万
元对烈士陵园纪念馆、纪念广场、英名录碑等设施进行改造,烈士陵园布局更加合理、美观,成为集
教育功能、墓园文化和园林艺术于一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制定下发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覆盖全部21
个纯城市社区,临淄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地区。按照
办公服务用房配备面积、基础设施情况等系列指标,将社区分为A、B、C三类,采取按季度考核排名
方式督导基层办公服务用房落实,全区21个纯城市社区中仅1个社区为C类,其余社区均达到A类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580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工作者补贴, 城市社区运转经费达到每千户每年2万元,
3000户以上的不少于每年6万元。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拨付标准不低于10万元,每年使
用额度不低于应拨付额度的80%。 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暨社会工作者培训班, 100余人参加。制定
《临淄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建立社会人才队伍的激励奖励机制。

【区划地名工作】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整理地名普查目录4864条,预填各类普查草表
4000余张,建立地名普查档案30卷。完成临淄区行政区划图和临淄区城区图的校版、出图等工作。完
成《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布点规划》评审修订工作。推进大社区合并工作,将30个纯城市社区合并为21
个。着力做好生活区命名、边界线自检、无名道路清理等工作。

【公益性公墓建设】 出台《关于加强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编制《临淄区公墓、骨灰堂布
点规划》。进行区级公益性公墓选址,预计投入1000多万元,拟在金山镇凤凰山建设。召开区级城市
公益性公墓规划论证暨工作推进会,研究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措施。

【移风易俗工作】 出台《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
倡议从俭办丧。全区所有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并不同程度设立奖补政策,促进红白理事会工
作正常开展。根据《临淄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促进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规定,对全区民俗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乡村文明行动17项工程考核倡导类,
每季度排名认定。年内,全区白公事1783起,按新规办理的比例达到98.88%;红公事1332起,按新规
办理的达到86.94%。

【其他社会管理工作】 全年办理收养登记30例, 为53名孤儿、 10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4.94万元。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全年接收慈善捐款213万元,投入善款281.69万元,救助城乡困
难群众3442人次。34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734人。严把社会组织“入口关”,全年办理民非、社
团登记31个。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年内办理结婚登记4048对,离婚登记1336对,补办结(离)
婚证1937对,开具婚姻登记证明5803例,合格率100%。开展“亲情民政·和谐军休”服务品牌创建活
动。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进殡葬改革,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最高减免1440元。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62项行政权力事项向社会公开。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在
《中国社会报》发表《淄博市临淄区实现三个转变助推殡葬改革》,在《当代社会》发表2篇综合性
文稿、6篇工作动态信息,《山东老年》采编了《打造“无围墙”的养老院——互联网+养老在临淄》。
(付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