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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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是年,全区继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1月12日,印发《临淄区2015—2016年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3日,召开了全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会
议。是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下简称“冬防”工作)时间为11月15
日至2016年3月15日,为期122天。重点管控对象为工业、生活、扬尘、机动
车尾气四大类污染源。针对冬季大气污染特点,深入分析2014年度“冬防”
经验和不足的情况下,从各区直部门抽调42名人员组成了指挥部办公室、督
查组、宣传组和九个执法组。区政府列支资金,租赁九辆捷达车,每个执法
组一辆,为冬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强化调度督查。建立了周调度、月
通报制度。紧盯工业源污染,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强
化燃煤、钢铁、焦化、热电、供暖等行业企业监管,对10吨以上的燃煤企业,
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辖区内10吨(含10吨)以下企
业的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换,杜绝直燃煤,截至年底完成了45台锅炉的清洁
能源置换。开展煤炭清洁利用,对14家重点用煤企业的煤质进行抽检,对不
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开展监督性监察监测。截至年底共出动环境监察
人员496人次,检查企业175家次,出动监测人员188人次,监测企业64家,立
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起。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拆改。进一步关停集中供热管
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主要是铁路南),全年关停了12台铁路南的燃煤
小锅炉。全面清理取缔城区室外燃煤炉灶。督促258家餐饮业户安装了油烟净
化设施。全区取缔71家无证煤场。紧盯扬尘污染,实施多项降尘措施。督促
辖区内民用露天煤场、堆场、料场建设安装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平台、洒
水喷淋设施。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渣土场、拆迁工程、绿化施工实施扬
尘控制,督促其达到6个100%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
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车辆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
加大南部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和废弃矿山复绿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年底前关停了石灰石矿山。实施黄标车禁行,在城区重要出入口设置卡口,
禁止“无标车”“黄标车”、冒黑烟车辆进入城区,严厉查处尾气超标车辆。
加大上路巡检力度,加快黄标车淘汰力度,督促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进行改造。
全年淘汰黄标车7234辆,实施“黄改绿”车辆达706辆。11月13日至30日,临
淄区环境空气质量PM10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下降36%;PM2.5为82微
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二氧化硫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二氧
化氮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良好天数9天,同比增加7天,冬防工
作成效初步显现。

【动员会】 11月13日下午,临淄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新一轮冬季大气污
染防治工作。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振波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区委副书记、区长白平和对全区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
了全面部署。会议首先观看了上年度冬防工作情况专题片,宣读了新年度冬
防工作方案。全区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15年11月15日开
始,至2016年3月15日结束,为期122天,重点监控对象为工业、生活、扬尘、
机动车尾气四大类污染源。针对本年度大气污染特点,全区突出治理重点,
实施联防联控,动员全民参与,严格奖惩机制,通过严查、严管、严惩、严
考,确保2015年冬至明年春天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让广大市民看到
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到更加洁净的空气。
宋振波在讲话中指出,通过前期摸底调查,全区共排查梳理重点污染点
源31类161个,这些点源,就是全区做好新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定
位仪”,管住了、控住了,冬防的效果就能得到保证。具体工作中,要做到
“四个紧盯”:紧盯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排放大户监管,保证除尘设施运转,
强制限产、停产减排,切实把排放稳控在较低水平。紧盯扬尘污染治理,对
扬尘关键部位,逐处、逐条、逐户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15个重点建筑工地、
6个渣土场实施部门包建、专人盯守,确保抑尘措施落实到位。紧盯燃煤烟
尘污染治理,加大清洁能源置换等治理项目推进力度,加强煤炭管制,依法
取缔非法占地、无证加工或经营煤炭及煤炭制品企业。紧盯机动车尾气污染
治理,严厉查处“无标车”“黄标车”、冒黑烟大货车,严格执行限行措施,
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公交出行,最大限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宋振波强调,此次冬防工作面广量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保
持决战决胜的姿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不变通、不走样,高质量完成各项
任务。要大打“人民战争”,调动一切力量关注、参与冬防工作的积极性、
主动性,凝聚起齐心保护生态、共建美丽家园的强大合力。要结合VOC治理
工作,逐步把环保工作的重点转向深度治理、精细化管理和机制化推进;要
严格把好环保准入关,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进工艺流程、升级生产装
备,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头。
白平和就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冬季大
气污染防治对于全年空气质量改善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
冬防任务和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抓大不放小,联防联控,通力协作,形成
合力,确保实效。

【工业企业监管与治理】 督促企业开展LDAR工作(泄漏检测与修复),年
底前在确保完成第一批试点企业治理基础上, 扩大治理面。 同时梳理上报
2016年度VOC治理企业名单,对使用原煤或煤矸石作燃料的砖瓦企业实施停
产。加强辖区企业特别是化工、钢铁、焦化、热电、水泥及粉磨站、熔块、
泡花碱、商品混凝土、石灰和轻质碳酸钙、炭素等企业的污染防控检查,重
点检查企业的料场堆场煤场防风抑尘、洒水保洁、车辆冲洗及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物料密闭存储、废水池密闭、跑冒滴漏等情况,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
排放、化工异味得到有效控制。加强辖区巡查,严禁企业私拉乱倒化工残液、
化工废水、化工污泥等行为,做到无缝隙管理。对区内10吨(含10吨)以下
燃煤锅炉未完成清洁能源置换的企业,一律停用。临淄环保分局加强对钢铁、
焦化、水泥、热电、供暖等重点燃煤行业的监察、监测。对环保措施落实不
到位的企业,通过按日计罚、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法律手段,
依法予以严惩,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强化环境监测,加密监测频次和数据
比对,严查企业超标排污或烟气自动监测弄虚作假,对人工监测数据超标或
烟气在线弄虚作假的,移交区环境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向重点企业派驻驻厂
员,对企业落实污染控制情况实施24小时监督。实施企业承诺制。11月20日
前,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

【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辖区内民用露天煤场、堆场、料场管理,建设防风
抑尘网、车辆冲洗平台、洒水喷淋设施。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渣土场、
拆迁工程扬尘控制,在达到6个100%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
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车辆密闭运输率、出入车
辆清洗率)的基础上,对存放7天以上的土堆、料堆喷洒结壳抑尘剂,对未
硬化的路段喷洒耐压抑尘剂。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工。三是加强重点道路
洒水保洁,在洒水不结冰的情况下,对重点污染路段固定洒水车辆和保洁人
员,加大洒水保洁力度。四是11月底前,凤凰镇、朱台镇关停取缔所有无环
保手续的选矿加工企业。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11月15日起,区住
建局、区交运局、临淄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卡口检查和道路巡检,
一旦发现渣土车辆不篷盖、沿路抛洒现象,暂扣渣土运输证,取消其“冬防”
期间的渣土运输资质。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时,对渣土车实施停运。
做好城区道路的洒水保洁。在路面不结冰的情况下,增加路面洒水频次,
特殊路段凌晨4:00至上午8:00实施不间断扫保洒水。对扬尘严重的路段,喷洒
道路抑尘剂,提高降尘效果。控制绿化施工扬尘。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严
禁施工物料随意堆放,应蓬盖并定时洒水降尘。土方开挖与植树绿化要同时
进行,严禁破土闲置。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停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已经
开挖、尚未栽植苗木的裸露土地,要及时采取地膜等设施进行覆盖,确保不
起扬尘。严管拆迁扬尘。抓好拆迁工地扬尘控制,实施封闭拆迁、洒水降尘。
11月15日起,对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整顿至2016年3月15日。启动重污
染天气I级应急时,对城区及周边拆迁工地实施停工。控制道路扬尘。区交通
运输局督导各镇按照《道路冲洗清扫保洁方案》规定的保洁频次和车速,对
辖区道路实施冲洗、机扫工作。“冬防”期间重点道路洒水机扫作业频次每
天不少于4次。对扬尘严重路段使用道路抑尘剂,提高道路降尘效果。在淄
江路烈士陵园段设立检查站,查处车辆撒漏等违法行为。临淄公路分局负责
按照保洁频次和车速对所辖道路实施冲洗、机扫工作。“冬防”期间重点扬
尘路段洒水机扫作业频次每天不少于4次, 淄江路文登路口往南500米、往北
1000米范围内每天固定车辆进行不间断洒水扫保。对扬尘严重路段使用道路
抑尘剂,提高道路降尘效果。在一诺路和309国道路口设立检查站,查处车辆
撒漏等违法行为。对15家建筑公司和6家渣土场实施部门包建,有相关部门派
驻了“冬防巡查员”关闭石灰石矿山。按照《临淄区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工
作实施方案》,牵头抓好南部矿山的关闭治理和关闭前的扬尘污染控制。南
风四级以上、接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或区“冬防”指挥部指令时,督导金
山镇对所有矿山实施停工停运。

【生活源燃煤锅炉的治理和取缔】 11月底前,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
内的燃煤锅炉(特殊情况未实现供暖管网入户的,必须完善污染排放控制措
施并向区指挥部申请同意后,方可运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未完成清
洁能源置换的供暖燃煤锅炉,必须燃用洁净型煤、兰炭、生物质等低硫燃料,
完善脱硫除尘、炉前加钙等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积极推广、倡导村
居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低硫燃料。全面清理取缔建成区室外小燃煤炉灶。
加强闲散院落管理。强化闲散院落巡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标准,一院一
档,签订责任书,严防“土小企业”产生,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查实的,
坚决取缔。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要求。城市建成区(包括临淄城
区及齐鲁石化公司生活区)全部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废品收购点、
汽车维修点、城市垃圾清扫和小煤炉管理,严禁直接燃用煤炭、焚烧垃圾、
枯枝和落叶。建立“冬防”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对环保网格员的指导、监
督和考核管理,实现冬防期间城区低空面源污染无盲区、无缝隙监管。具体
在“三个时段”做好“四项工作”。“三个时段”指早上6点至8点,中午11
点至13点,晚上20点至22点。“四项工作”指及时巡查制止焚烧垃圾落叶、
使用小煤炉、餐饮油烟扰民、异味扰民四项问题,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加
强煤炭质量控制。按照《临淄区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禁止全硫含量高于3%、灰分高于30%、热值低于5000大卡的煤炭进入
区内, 并逐步提高燃煤单位煤炭质量指标。 开展煤炭清洁利用检查。按照
《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会同工商、质检等有关单位,对区
内在售的燃煤煤质开展定期抽检,并在媒体公布抽检结果。第一次抽检煤质
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第二次抽检仍不合格的,组织有关部门吊销
执照,予以取缔。对重点用煤单位的煤质进行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
使用。取缔无证煤场。督促镇、街道清理取缔所有无证经营的露天煤场、堆
场等容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推广民用洁净型煤。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
作、财政扶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推动洁净型煤、兰炭替代散煤,大
幅减少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
站三级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向重点企业派驻驻场监督员,对企业落实污染控
制情况实施24小时监督。

【机动车尾气控制】 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一是在城区重要出入口设置卡
口,禁止“无标车”“黄标车”、冒黑烟车辆进入城区,查处尾气超标车辆。
二是强化上路巡检,对不按规定审验机动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排放黑烟
的车辆进行查处。三是按照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情况下的交通管控措施。
严厉查处违规运输车辆。严查渣土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和夜间穿城运输车,
严厉打击遗撒飘散运载物现象及报废车辆上路等违规行为。严查运煤车辆及
撒漏行为。在淄江路烈士陵园段、一诺路和新309路口设立检查站,查处车辆
撒漏等违法行为。对进入区内的运煤车辆设卡检查,重点检查有无煤质化验
单,对无煤质化验单或煤质化验单不合要求的,拒进入区内。大力宣传绿色
出行、公交出行及“无车日”活动,减少机动车污染。(史志)